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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自考毕业论文范文 与共享经济下网约车规制问题有关论文范文例文

主题:共享经济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5

共享经济下网约车规制问题,该文是共享经济相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与规制和共享和问题研究类专升本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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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平台给民众的出行也带来了便利.据统计,自2009 年优步在美国首次推出了网约车服务后,网约车已经遍布全球60 多个国家.在我国,“滴滴快车”和优步在竞争两年后也终于合并,形成了滴滴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网约车便利了人们的出行,减少了车辆的空载率,推动了共享绿色理念的传播,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新时代下经济事物的发展趋势.当然,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也正常出现了一些法律层面的真空状态,我国也正在对相关情况积极立法规范.本文对网约车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约车市场的发展提出完善意见.

【关键词】网约车;运营模式;政府管理;法律规制

一、引言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大数据与共享经济理念的发展,网约车逐渐进入了人们的生活.网约车凭借其强大的移动智能端支持、便捷的操作应用系统与可观的优势等迅速抢占了市场,引发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巨大变革.2016 年7 月24 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网约车的地位得到了合法认可.在此之后,各地政府也不断尝试制定各地细则,试图规范网约车市场.但共享经济内部法律界定不清,加之我国相关制度的缺失与针对性条例的滞后,使得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网约车行业中还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为了促进网约车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创造价值、服务社会,本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治理、网约车服务企业内部措施等几方面入手,为解决网约车行业存在问题提供法律角度的参考思路.

二、网约车的定义及特性

1. 网约车的法律定义

根据新出台的的《办法》,网约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车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这种网约车服务与日常的出租车不同的在于,接单司机已经事先知道乘客地点并且了解乘客坐标、目的地情况甚至乘车人数.

2. 网约车的功能特征

网约车的功能不仅局限于普通出租车,而具有更多的功能特征.首先,网约车具有实时定位功能,乘客和司机可以通过手机APP 的网约车平台定位到对方所处的位置.因此,在等待中可以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调整.同时,在乘客上车后,也可以在网络上留下可供查询的出行位置特别是司机的行驶轨迹,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乘客安全.其次,网约车的支付方式更加先进,除了同出租车一般的支付,还有部分出租车个人已开通的微信、支付宝支付,更有平台签约后的绑定网上支付平台或的小额免密自动支付.下车后用户无需操作即可扣费.当然这一功能也带来一些扣费失误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另外,网约车具有网上评价功能.乘车时如用户担忧评价后会被司机骚扰,可以在事后进行匿名评价,评价细化到5-8 个小的方面,并且还可以自动填入更多个性化评价.根据累计的评价,平台对乘客和司机(尤其是后者),进行星级评定,根据星级评定给予司机不同的奖励金额.由于这种评价之下的收入要依赖消费者,因此司机在奖励机制下,会从服务上努力提高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这与传统出租车中不时出现的挑客拒载、车内脏乱、态度恶劣等现象缺乏处罚手段相比,更具有改善行业整体质量的作用.

三、网约车运营模式法律分析

网约车模式的理论根基是共享经济,这种新兴的消费方式近年来在各商业领域发展迅速.其本质从法律上看,是一种暂时转让物品使用权的行为,可以看做是出租模式的延伸.按照网约车(司机)与其公司的控制关系为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经营模式.

1. 控制型运营模式

控制性运营模式是指网约车公司对司机具有相对的控制权.主要将租赁汽车用于客运,其中车辆租赁公司提供车辆,网约车公司负责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此种代表为神州专车和首汽约车.由于其前期投入培训司机、规范汽车等费用较高,如对司机的身体素质检查、培训相关技能等投入较多,其消费适用人群也因此多为中高端商业人士及中高收入群体,其安全性和消费体验相较于传统出租车也比较理想.由于门槛高、收费高,想要成为这种模式下的司机和车辆数量都较少,因此整体在市场中的份额也较小.

2. 挂靠型运营模式

挂靠型是比较常见的网约车模式,其中,网约车对司机没有控制权.司机往往载着自己的“私家车”,挂靠在租车公司名下,在网约车平台注册后自行实施车辆客运服务.司机名义上对汽车租赁公司负责,网约车平台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但是实质上,是把没有运营资质的私家车用来运营营利.常见的公司如滴滴快车和优步(国内已合并).这种模式入门门槛低、对车辆和司机限制少,监管又比较宽松,因此占有市场份额大.当然,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解决问题的后续服务业经常难以实现.

四、网约车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办法》的出台初步解决了网约车运营的合法性争论,但在网约车行业发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1. 网约车自身模式下存在的不平等缔约问题

根据《办法》中条例可知,网约车的本质是共享平台,具有公共服务性质,该性质的基本要求是缔约机会均等.但是网约车只服务于有能力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对一部分群体来说缔约机会并不平等,这就与其法定性质相违背.另外,因为网约车司机可以根据单号信息选择接单与否,这就导致了网约车并没有承担传统巡游车需要履行的强制缔约义务.同时,这也造成了一些网约车司机对乘客性别、年龄等进行选择,引发社会不平等现象.

2. 网约车行业存在问题

(1)网络平台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经营现象严重.网约车作为中国市场的新兴事物,从一开始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大网约车平台就进行高额补贴措施.各种优惠折扣使得一部分网约车乘坐费用远低于其成本价,造成了网约车市场恶性竞争.这样的“烧钱式”的战、补贴战使得许多资金能力有限的网约车公司在一开始就被迫挤压出市场,最终导致网约车市场的垄断经营现象.据调查资料显示,合并了“快车”与“优步”的“滴滴”现今占据市场份额已达93.1%,造成了网约车市场的“一家独大”.

(2)网约车加价行为的不合理现象.“滴滴”快车公司规定其网约车服务具有在供需失衡时对车费进行动态调价的权利.这一规定本身是根据供需杠杆原理制定的,但在车费的收费细则中,利用高峰期杠杆调节并没有公布给消费者,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由于目前国内事实上滴滴的垄断地位,消费者也没有其他的网约车可供自由选择.滴滴也发布声明,会进一步取消主动加价功能,具体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3)网约车安全性问题.网约车从诞生之日就因为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平台监管力度薄弱等引发了不少安全事件.2016 年5 月2 日晚,深圳一名24 岁女教师在乘坐滴滴顺风车返回学校时,司机对其进行抢劫并将其残忍杀害.2016 年6 月6 日,FIFA 职业选手在乘坐网约车时与司机发生争执被司机持刀追砍,导致左手手筋被挑断.另外,还有诸多女性乘客遭遇网约车司机性骚扰事件,平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事件,都无不体现了网约车行业的乱象层出.

五、完善网约车规制的建议

1. 完善网约车平台服务性缔约细则

针对网约车平台存在的缔约机会不平等、未履行强制缔约义务等问题,可以从平台自身系统模式改造入手.滴滴出行于2016年推出敬老版本,针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打车需求,考虑到老年人对智能手机不熟悉、不方便打字、常去地址固定等客观条件,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另外,网约车平台还可以通过强制派单手段,在规定次数内给予司机取消订单的机会,并要求说明充分理由.规定次数外的取消订单行为可以与司机的信誉度、奖金补贴等进行挂钩,保证缔约的强制性.

2. 防范网约车平台垄断现象

因为网约车行业的特殊性很容易形成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对此有关部门应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约车行业的竞争细则做出明确规定,减少网约车平台企业的数量限制,允许网约车司机加入多个网约车平台.减少低价倾销、恶意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公平流动.

3. 规范网约车行业加价机制

目前,许多网约车平台仍存在“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各地市政府应制定有关规定,明确网约车动态调价上下线,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大对收费乱象的打击力度.同时,网约车公司明示动态调价细则,让加价行为置于大众的监管之下.2017 年3 月8 日,滴滴出行宣布,在供需失衡时滴滴将对动态调价做倍数、加价定额双重封顶.

4. 实施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

面对网约车安全事故的频发,各地政府应对此高度重视,提高网约车准入门槛,规范准入流程.同时,要加强对于网约车司机的审核标准,对于有暴力性犯罪、财产侵权性犯罪等前科的人员,门应对公司进行警示,给予重视并严格审查,减少司机侵权的可能.另外,公司在必要时可要求司机进行实名注册,并备案于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相关从业人员申领相关.最后,公司应完善流程,建立严格的投诉处理部门,对于乘客反馈的投诉意见等及时审查,并按流程严格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应移交司法机关.

六、总结

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基于大众对它的有限认识其相关的制度措施并不完善.如何发挥网约车的最大功能,减少在网约车服务时的纠纷与危险是当务之急.本文对网约车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约车市场的发展提出完善意见.

综上所述:上述文章是一篇适合不知如何写规制和共享和问题研究方面的共享经济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共享经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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