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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白首重来似故乡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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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2 月14 日,著名诗人、学者余光中先生在台湾高雄辞世,享年90(虚)岁.是年10 月,台湾地区的中山大学为余光中庆祝90 大寿,这也是诗人最后一次公开露面.余光中致辞时幽默表示,很多人好奇他岁数已大是否还写诗、创作,他笑说,你们怎么不问我还有没有呼吸呀?余光中认为,写作与呼吸对他而言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不因年龄因素而有所改变.当日他以欧阳修的绝句《再至汝阴》抒发心情,“黄栗留鸣桑葚美,紫樱桃熟麦风凉.朱轮昔愧无遗爱,白首重来似故乡”.

(编 者)

作家档案

余光中,1928 年出生于南京, 祖籍福建永春.母亲原籍江苏武进,故也自称“江南人”.1952 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1959年获美国爱荷华大学艺术硕士.先后任教于台湾东吴大学、师范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其间两度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国多家大学任客座教授.1972 年任政治大学西语系教授兼主任.1974 年至198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主任.1985 年任高雄市中山大学教授及讲座教授,其中有六年时间兼任文学院院长及外文研究所所长.

余光中一生的文学创作涉猎颇广,诗歌、散文、评论、翻译等方面均有佳作, 被誉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者”.其文学生涯悠远,辽阔,深沉.梁实秋曾赞他“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代表作有诗集《白玉苦瓜》、散文集《记忆像铁轨一样长》、评论集《分水岭上》、翻译作品《英美现代诗选》等.他的作品曾多次入选中小学语文教科书,其中以诗作《乡愁》最为人们所熟知.

自豪与自幸——我的国文启蒙

每个人的童年未必都像童话,但是至少该像童年.若是在都市的红尘里长大,不得亲近草木虫鱼,且又饱受考试的威胁,就不得纵情于杂学闲书,更不得看云,听雨,发一整个下午的呆.我的中学时代在四川的乡下度过,正是抗战,尽管贫于物质,却富于自然,裕于时光,稚小的我乃得以亲近山水,且涵泳中国的文学.所以每次忆起童年,我都心存感慰.

我相信一个人的中文根底,必须深固于中学时代.若是等到大学才来补救,就太晚了,所以大一国文之类的课程不过虚设.我的幸运在于中学时代是在纯朴的乡间度过,而家庭背景和学校教育也宜于学习中文.

1940 年秋天,我进入南京青年会中学,成为初一的学生.那家中学在四川江北县悦来场,靠近嘉陵江边,因为抗战,才从南京迁去了当时所谓的“大后方”.不能算是什么名校,但是教学认真.我的中文跟英文底子,都是在那几年打结实的.尤其是英文老师孙良骥先生,严谨而又关切,对我的教益最多.当初若非他教我英文,日后我是否进外文系,大有问题.

至于国文老师,则前后换了好几位.川大毕业的陈梦家先生,兼授国文和历史,虽然深度近视,戴着厚如酱油瓶底的眼镜,却非目光如豆,学问和口才都颇出众.另有一个国文老师,已忘其名,只记得仪容儒雅,身材高大,不像陈老师那么不修边幅,甚至有点邋遢.更记得他是北师大出身,师承自多名士耆宿,就有些看不起陈先生,甚至溢于言表.

高一那年,一位前清的拔贡来教我们国文.他是戴伯琼先生,年已古稀,十足是川人惯称的“老夫子”.依清制科举,每十二年由各省学政考选品学兼优的生员,保送入京,也就是贡入国子监.谓之拔贡.再经朝考及格,可充京官、知县或教职.如此考选拔贡,每县只取一人,真是高材生了.戴老夫子应该就是巴县(即江北县)的拔贡,旧学之好可以想见.冬天他来上课,步履缓慢,仪态从容,常着长衫,戴黑帽,坐着讲书.至今我还记得他教周敦颐的《爱莲说》,如何摇头晃脑,用川腔吟诵,有金石之声.这种老派的吟诵,随情转腔,一咏三叹,无论是当众朗诵或者独自低吟,对于体味古文或诗词的意境,最具感性的功效.现在的学生,甚至主修中文系的,也往往只会默读而不会吟诵,与古典文学不免隔了一层.

为了戴老夫子的耆宿背景,我们交作文时,就试写文言.凭我们这一手稚嫩的文言,怎能入夫子的法眼呢?幸而他颇客气,遇到交文言的,他一律给六十分.后来我们死了心,改写白话,结果反而获得七八十分,真是出人意外.

有一次和同班的吴显恕读了孔稚珪的《北山移文》,佩服其文采之余,对纷繁的典故似懂非懂,乃持以请教戴老夫子,也带点好奇,有意考他一考.不料夫子一瞥题目,便把书合上,滔滔不绝,不但我们问的典故他如数家珍地详予解答,就连没有问的,他也一并加以讲解,令我们佩服之至.

国文班上,限于课本,所读毕竟有限,课外研修的师承则来自家庭.我的父母都算不上什么学者,但他们出身旧式家庭,文言底子照例不弱,至少文理是晓畅通达的.我一进中学,他们就认为我应该读点古文了,父亲便开始教我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母亲也在一旁帮腔.我不太喜欢这种文章,但感于双亲的谆谆指点,也就十分认真地学习.接下来是读《留侯论》,虽然也是以知性为主的议论文,却淋漓恣肆,兼具生动而铿锵的感性,令我非常感动.再下来便是《春夜宴桃李园序》《吊古战场文》《与韩荆州书》《陋室铭》等几篇.我领悟渐深,兴趣渐浓,甚至倒过来央求他们多教一些美文.起初他们不很愿意,认为我应该多读一些载道的文章,但见我颇有进步,也真有兴趣,便又教了《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滕王阁序》《阿房宫赋》.

父母教我这些,每在讲解之余,各以自己的乡音吟哦给我听.父亲诵的是闽南调,母亲吟的是常州腔,古典的情操从乡音深处召唤着我,对我都有异常的亲切.就这么,每晚就着摇曳的桐油灯光,一遍又一遍,有时低回,有时高亢,我习诵着这些古文,忘情地赞叹骈文的工整典丽,散文的开阖自如.这样的反复吟咏,潜心体会,对于真正进入古人的感情,去呼吸历史,涵泳文化,最为深刻、委婉.日后我在诗文之中展现的古典风格,正以桐油灯下的夜读为其源头.为此,我永远感激父母当日的启发.

不过那时为我启蒙的,还应该一提二舅父孙有孚先生.那时我们是在说来场的乡下,住在一座朱氏宗祠里,山下是南去的嘉陵江,涛声日夜不断,入夜尤其撼耳.二舅父家就在附近的另一个山头,和朱家祠堂隔谷相望.父亲经常在重庆城里办公,只有母亲带我住在乡下,教授古文这件事就由二舅父来接手.他比父亲要闲,旧学造诣也似较高,而且更加喜欢美文,正合我的抒情倾向.

他为我讲了前后《赤壁赋》和《秋声赋》,一面捧着水烟筒,不时滋滋地抽吸,一面为我娓娓释义,哦哦诵读.他的乡音同于母亲,近于吴侬软语,纤秀之中透出儒雅.他家中藏书不少,最吸引我的是一部插图动人的线装《聊斋志异》.二舅父和父亲那一代,认为这种书轻佻侧艳,只宜偶尔消遣,当然不会鼓励子弟去读.好在二舅父也不怎么反对,课余任我取阅,纵容我神游于人鬼之间.

后来父亲又找来《古文笔法百篇》和《幼学琼林》《东莱博议》之类,抽教了一些.长夏的午后,吃罢绿豆汤,父亲便躺在竹睡椅上,一卷接一卷地细览他的《纲鉴易知录》,一面叹息盛衰之理,我则畅读旧小说,尤其耽看《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甚至《封神榜》《东周列国志》《七侠五义》《包公案》《平山冷燕》等等也在闲观之列,但看得最入神也最仔细的,是《三国演义》,连草船借箭那一段的《大雾垂江赋》也读了好几遍.至于《儒林外史》和《红楼梦》,则要到进了大学才认真阅读.当时初看《红楼梦》,只觉其婆婆妈妈,很不耐烦,竟半途而废.早在高中时代,我的英文已经颇有进境,可以自修《莎氏乐府本事》,甚至试译拜伦《海罗德公子游记》的片段.只怪我野心太大,头绪太多,所以读中国作品也未能全力以赴.

我一直认为,不读旧小说难谓中国的读书人.“高眉”(high-brow)的古典文学固然是在诗文与史哲,但“低眉”(low-brow)的旧小说与民谣、地方戏之类,却为市井与江湖的文化所寄,上至骚人墨客,下至走卒贩夫,广为雅俗共赏.身为中国人而不识关公、包公、武松、薛仁贵、孙悟空、林黛玉,是不可思议的.如果说庄、骚、李、杜、韩、柳、欧、苏是古典之葩,则西游、水浒、三国、红楼正是民俗之根,有如圆规,缺其一脚必难成其圆.

读中国的旧小说,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认识旧社会的民俗风土、市井江湖,为儒道释俗化的三教文化作一注脚;另一则是在文言与白话之间搭一桥梁,俾在两岸自由来往.当代学者慨叹学子中文程度日低,开出来的药方常是“多读古书”.其实目前学生中文之病已近膏肓,勉强吞咽几丸孟子或史记,实在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根底太弱,虚不受补.倒是旧小说融贯文白,不但语言生动,句法自然,而且平仄妥帖,词汇丰富;用白话写的,有口语的流畅,无西化之夹生,可谓旧社会白语文的“原汤正味”,而用文话写的,如《三国演义》《聊斋志异》与唐人传奇之类,亦属浅近文言,便于白话过渡.加以故事引人入胜,这些小说最能使青年读者潜化于无形,耽读之余,不知不觉就把中文摸熟弄通,虽不足从事什么声韵训诂,至少可以做到文从字顺,达意通情.

我那一代的中学生,非但没有电视,也难得看到电影,甚至广播也不普及.声色之娱,恐怕只有靠话剧了,所以那是话剧的黄金时代.一个穷乡僻壤的少年要享受故事,最方便的方式就是读旧小说.加以考试压力不大,都市娱乐的诱惑不多而且太远,而长夏午寐之余,隆冬雪窗之内,常与诸葛亮、秦叔宝为伍,其乐何输今日的磁碟、录影带、卡拉OK ?而更幸运的,是在“且听下回分解”之余,我们那一代的小“看官”们竟把中文读通了.

同学之间互勉的风气也很重要.巴蜀文风颇盛,民间素来重视旧学,可谓弦歌不辍.我的四川同学家里常见线装藏书,有的可能还是珍本,不免拿来校中炫耀,乃得奇书共赏.当时中学生之间,流行的课外读物分为三类:古典文学,尤其是旧小说;新文学,尤其是三十年代白话小说;翻译文学,尤其是帝俄与苏联的小说.三类之中,我对后面两类并不太热衷,一来因为我勤读英文,进步很快,准备日后直接欣赏原文,至少可读英译本,二来我对当时西化而生硬的新文学文体,多无好感,对一般新诗,尤其是普罗八股,实在看不上眼.同班的吴显恕是蜀人,家多古典藏书,常携来与我共赏,每遇奇文妙句,辄同声啧啧.有一次我们迷上了《西厢记》,爱不释手,甚至会趁下课的十分钟展卷共读,碰上空堂,更并坐在校园的石阶上,膝头摊开张生的苦恋,你一节,我一段,吟咏什么“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后来发现了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也激赏了一阵,并传观彼此抄下的佳句.

至于诗词,则除了课本里的少量作品以外,老师和长辈并未着意为我启蒙,倒是性之相近,习以为常,可谓无师自通.当然起初不是真通,只是感性上觉得美,觉得亲切而已.遇到典故多而背景曲折的作品,就感到隔了一层,纷繁的附注也不暇细读.不过热爱却是真的,从初中起就喜欢唐诗,到了高中更兼好五代与宋之词,历大学时代而不衰.

最奇怪的,是我吟咏古诗的方式,虽得闽腔吴调的口授启蒙,兼采二舅父哦叹之音,日后竟然发展成唯我独有的曼吟回唱,一波三折,余韵不绝,跟长辈比较单调的诵法全然相异.五十年来,每逢独处寂寞,例如异国的风朝雪夜,或是高速长途独自驾车,便纵情朗吟“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或是“长洪斗落生跳波,轻舟南下如投梭,水师绝叫凫雁起,乱石一线争磋磨!” 顿觉太白、东坡就在肘边,一股豪气上通唐宋.若是叶起更高古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意兴就更加苍凉了.《晋书》王敦传说王敦酒后,辄咏曹操这四句古诗,一边用玉如意敲打唾壶作节拍,壶边尽缺.清朝的名诗人龚自珍有这么一首七绝:“回肠荡气感精灵,座客苍凉酒半醒.自别吴郎高咏减,珊瑚击碎有谁听?”说的正是这种酒酣耳热,纵情朗吟,而四座共鸣的豪兴.这也正是中国古典诗感性的生命所在.只用今日的国语来读古诗或者默念,只恐永远难以和李杜呼吸相通,太可惜了.

有一次,我在英国六个城市巡回诵诗.每次在朗诵自己作品六七首的英译之后,我一定选一两首中国古诗,先读其英译,然后朗吟原文.吟声一断,掌声立起,反应之热烈,从无例外.足见诗之朗诵具有超乎意义的感染性,不幸这种感性教育今已荡然无存,与书法同一式微.

我曾在“第二届中国文学翻译国际研讨会”上,对各国的汉学家报告我中译王尔德喜剧《温夫人的扇子》的经验,说王尔德的文字好炫才气,每今译者“望洋兴叹”而难以下笔,但是有些地方碰巧,我的译文也会胜过他的原文.众多学者吃了一惊,一起抬头等待下文.我说:“有些地方,例如对仗,英文根本比不上中文.在这种地方,原文不如译文,不是王尔德不如我,而是他捞过了界,竟以英文的弱点来碰中文的强势.”

我以身为中国人自豪,更以能使用中文为幸.

文字的美学

我自己对白话文有什么样的想法?我写诗,写散文,写评论文章,翻译,用的当是主流通用的白话文,不过“的了吗也”用得不多.我现在写完诗之后就看看每一行用了几个“的”,如果这首诗三十行,一数只有十五个“的”,我觉得还可以,一数二十个“的”,我觉得太多.为什么“的”不好呢?“的”在我们白话文的节奏里只能算半拍,“好的”不会是“好的——”,不应占一拍,可出现率却高得不得了,所以我写过一篇文章叫作《论的的不休》.你去看《儒林外史》,它一个“的”字都不用仍然把故事说得非常生动.所以“的了吗也”,尤其是万恶的“的”,用时需要考虑一下.

所以我现在用“的”用得很少,为什么呢?因为现在的白话文有一个毛病,什么形容词后面都是一个“的”.美丽的、丑陋的、迅速的、缓慢的、高峰的、低调的……都是“的”,英文里面有那么多形容词它不是一个语尾都用一个什么像“的”一样的字,它是用不同的语尾:tive,ious, ly, likely, babylike,women-like, father-like,这也是形容词,它的形容词后面有不同的语尾,这个变化就多了.我们一路“的的的的”下来就非常单调,所以我自己写文章写散文,主要是白话,碰到紧要关头,要诉诸权威、要用典故或一些什么,就诉诸文言.不要以为文言完全退位了,没有,文言改变了一个身份还是延续了下来,就是我们每天讲的成语.

我们说“一言难尽”,如果你气喘吁吁地赶到了,你朋友说:“怎么现在才来?”你说:“一言难尽.”四个字就讲完了.你说:“哎呀,不是一句话就讲得清楚的!”果然不是一句话就讲得清.

我们说“千山万水”“千军万马”,其实不太合理.我觉得,你说我们旅行,过一座山会碰到十条河吗?你去打仗,一件兵器十匹马吗?没有这回事.所以你看我们的成语,往往牺牲一点有趣,可是成就了起码的美学.我们百家姓怎么念的?赵钱孙李啊,四声都用上去了,变化,好听.赵,第四声;钱,第二声;孙,第一声;李,第三声.赵钱孙李就很好听.

所以我并不避免用文言.我如果翻译三百年前的英文诗,那时候诗很有古风,我就用文言来翻,方言也用一点,有一点勾画的句法也会用.像徐志摩的诗,最好的一句是什么呢?“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 我有我的方向”,这是比较欧化的.我们普通讲“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这不是情诗了,这是情人吵架.他讲得很含蓄,“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方向”只用了一次.我们中文说“你走你的桥,我走我的路”,不会各用一个名词来垫底.这就是徐志摩的高明之处.我们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说“公说公有,婆说婆有,理”.所以徐志摩聪明就在这个地方.

我自己有一个说不上是座右铭的话,就是说“白以为常”,白话文是常态;“文以应变”;“俚以见真”,俚语见真性情,你骂人一定要用俚语对不对?不用俚语就没有杀伤力;“西以求新”,有些新的句法、新的想法就可以用西洋的.

还有西方人欢喜讲人的身份好像很有学问,他说“某某某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你看多有学问,“他是某某主义的奉行人”,你看多么伟大.我们怎么说呢?“某某人吃素”,就完了.所以我们西化时还是要挑一下,如果中文本来有很好的说法就不一定去西化.

所以我想来想去,中文的四字成语里面只有一句成语,不合我刚才讲的“起码的美学”,那就是什么呢?就是“乱七八糟”.因为按照我刚才的说法,既要铿锵,又要对仗,又要简洁,那就应该说“七乱八糟”,或者“乱七糟八”,结果它偏偏打散了变成“乱七八糟”,所以它本身就是乱七八糟.因此呢,我这场乱七八糟的演讲,就这样乱七八糟地结束了.

(节选自2014 年10 月25 日余光中在母校厦门大学的演讲)

作家链接

余光中永在

王 蒙

“乡愁”诗人余光中先生走了,乡愁时代却没有就此结束.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不舍昼夜的逝者以外,重要的是跳动的中国心,还有美丽且鲜明的中国诗文,以及你我的记忆与吟诵活泼如初.

1982 年,纽约,圣约翰大学,中国当代文学讨论会.我听到香港中文大学教授、作家、评论家黄维梁先生发言,他高度评价余光中的诗文,而且认为余先生应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散会后,黄教授将余先生作品集与黄教授评论集赠送给我.我一路上饶有兴趣地阅读着,感染着余先生的清晰、明白与真诚.当时,大陆上更热衷的是朦胧诗,是诗语言的锤炼与变幻莫测,而这位台湾诗人的诗明白如话,深入浅出,不转,不做作.我甚至觉得他的诗还欠一点发酵与点燃.

不幸的是,飞机经停成田国际机场,我下来稍事休息,再登机,两本书被机上的清洁工清理掉了.责任在我自己没有将它们携带下机,我觉得郁闷.我似乎先验地对不起他与黄教授.

1986 年初,又是纽约,我作为国际笔会嘉宾,在第四十八届年会上碰到了余先生.我们握手问好,文明礼貌,同时,保持着难以没有的戒心与距离.1993 年,我参加《联合报》召开的两岸三地文学四十年讨论会,我与余诗人,是仅有的作晚餐演讲的主讲人.我听到演讲的两个主题,一个是说小岛也能产生大作家,一个是他严厉抨击所谓“台语写作”自我封闭的愚蠢与狭隘.他有他的天真和明朗之处,他有他的红线.

此后大陆改革开放,两岸关系有了长足进展.我们见面越来越频繁了.而且余先生在大陆文坛,有了越来越高的威望与越来越大的影响.记得轻易不夸奖谁的四川资深诗人学者流沙河就对余光中作品评价甚高.邀请余光中访问做客的大陆文学团体与大学越来越多.有一个笑话,说是南京大学邀请了余光中与其他几位台湾诗人到访,打的横幅是“热烈欢迎余光中先生一行”,有一位也是台湾资深诗人的客人,长得高高大大,他一到场,立刻被青年学生围上,唤道:“您是余先生吗?”他回答:“我不是余光中,我是‘一行’.”

2001 年,我三次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新世纪征文”活动,我与白先勇是小说终审评委,而余光中是文学翻译的终审评委.我们变成了同事.

2006 年,评出第三次征文的优胜者以后,我还参加了香港中文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的活动.会后,我把他与白先勇及文学院副院长、翻译家金圣华教授请到了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做客,还举行了包括余先生作品在内的诗歌朗诵会.他的《乡愁》再一次赢得了热烈掌声与欢呼,而他的英语诗朗诵,尤其令人赞美.他是我听到过的国人中不列颠式英语发音的佼佼者,从他那里,我感觉到的是不列颠之梦.

他说喜欢我的诗《不老》.他给海洋大学王蒙文学研究所题字:“从伊犁到青岛,拾尽大师的足印.”

中间的2004 年,我们应邀到海南师范学院与黄维梁先生一起作关于散文的座谈,主持人是海师喻大翔教授.活动在体育馆举行,学生听众极其踊跃.谈到我此生读过的最好散文时,我说是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宣言》.而余先生说,诗是他的情人,散文是他的妻子.

他的学养很好,21 世纪初我访问爱尔兰的时候在都柏林欣赏了爱尔兰的话剧团演出的王尔德名剧《莎乐美》,回北京后我从国家图书馆借到了余光中翻译的《莎乐美》,书中附有他谈文学翻译的文字.我在香港、青岛的大学也亲耳听到他讲翻译的课.他有在美国求学与任教的经历.他关于中英文比较的文章极有见地,例如他不赞成由于英语的影响而在中文写作被动态语句中滥用那么多“被”字,饭吃了,水喝了,当然用不着说成饭被吃了与水被喝了.他说的这些文字上的毛病我也有.他的英语很高明,他的中文很地道,绝对不带翻译调调.好得很,即使从这里,也看出他的中国心与大陆情结.

他定居在高雄.他在台湾反对过可能有某些左翼色彩的乡土文学,还说过什么“狼来了”.然而,他的后半生在他的诗中惦念缠绕的长江黄河华山、济南南宁……到处留下了他的音容笑貌足迹.他说,他要住在台湾的西部,从窗子上望出去,就是故乡大陆,而如果住在台东,看过去是美国,有什么意思?当然,他的梦与愁跟你我一样在中华,不在美利坚也不在不列颠.

主政期间,余先生公开反对文化教育“去中国化”,当陈不通至极地用“罄竹难书”赞扬台湾义工的业绩时,台湾教育行政负责人居然为陈“擦皮鞋”,他愤然予以指责.“擦皮鞋”一词我是从他那里听来的,应该是拍马与掩饰的意思吧.

文化是一种力量.文化是一种分野.文化是一种天命.余光中走了.我想着应该怎么样安慰与他同命运六十余载的夫人范我存……两岸各地友人与读者怀念着他,默诵着“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外头里头,情意超越生死.长江黄河,奔流澎湃汹涌.中华是屈原、李白、杜甫的中华,也是鲁迅、艾青的中华,还是余光中、郑愁予,以及欢迎他们接待他们一行的男女老少……的中华.余光中永在,中华诗歌永存,乡愁永远,仍然是那么明白,那么简单,那么深情,那么不可抗拒也不可分割.

(选摘自《人民日报》2017 年1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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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绣口一吐,道尽华人世界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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