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论文模板>材料浏览

生命周期有关论文范文检索 和新媒介语境下网络剧生命周期:嬗变、传播、消亡类论文范文检索

主题:生命周期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4

新媒介语境下网络剧生命周期:嬗变、传播、消亡,本文是生命周期有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和生命周期和新媒介语境和嬗变有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

生命周期论文参考文献:

生命周期论文参考文献 新课程导学期刊网络论文新制度经济学论文农村新技术杂志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剧”这一新兴事物备受关注,俨然已成为信息化时代典型的文化传播样本.然而关于“网络剧”还缺乏一个严谨、科学的定义,笼统地将其视为“基于新媒介平台播放及互联网传播而制作的剧种”,是一种脱离现实社会联系的说法,它忽视了互联网所构建虚拟世界与“三次元空间”的渗透性.新媒介背景下形成的新语境正在改变现实社会的交流方式,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也加入了“互联网基因”.因此,“网络剧”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对当前传统视听系统和传播效果的一种调整.

客观上,“网络剧”是一个类比或相对性概念,从创作、生产、传播模式判断,其和传统意义上的“电视剧”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的播出空间主要是互联网,总体上也存在单元剧、连续剧两种形式.毋庸置疑,网络剧的出现和传播风潮对传统意义上的“电视剧”造成了巨大冲击,目前电视剧发展进入了“衰退期”或“消亡期”,由彼及此,“网络剧”在将来是否会同样面临着消亡命运?究竟是自我衰变导致消亡还是外界变量介入导致消亡?这在现阶段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在此,笔者引入了“生命周期”的概念,这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学研究模型——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萌芽、发展、生长、成熟、衰退和消亡的系列过程,个体如此,一个产业也是如此.基于“网络剧”的整体性,笔者将“产品对象”上升至“产业对象”,并重点讨论网络剧的嬗变、传播和消亡三个阶段.

嬗变:从“娱乐至死”的狂欢到“价值形态”的构建

“网络剧”的诞生充满了恶搞和娱乐色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基于同名网络小说制作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还是恶搞电影《无极》而生成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或许无心插柳,但却掀起了一个网络剧制作传播的潮流.

在尼尔·波兹曼看来,人类社会文化精神的消解力量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让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就是把文化变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互联网传播模式的出现客观上削弱了传统社会中针对公共话语权的严肃态度.“网络热词”的大量涌现,融入了文化、政治、宗教、新闻等各领域,影视业更快地接受并沦为娱乐的“附庸”.将“网络剧”置于这一观点之下,可以看到大量制作粗糙、内涵浅薄、无厘头和低价值的剧作,显而易见,它的填充功能有余而文化价值不足.

但事实并非如此,结合当前我国网络剧的发展现状可知,“娱乐至死”的形态仅存在于它生命周期的“萌芽阶段”,而这一时期也是中国互联网文化快速发展、缺乏监管的时期,互联网技术的过度外延导致信息碎片化、泛滥化,直接影响人的感官体验,在一时间凌驾于体验思考之上,这是一种正常的状态,也是一种“新常态”.再者,“感官左右思想”的命题需要从文化传播机制层面探讨.早期的“网络剧”是一种群体情绪宣泄的工具,但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剧却以此为契机形成了与传统文化传播“分庭抗礼”的局面.

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思维范式.传统影视资源的供应处于一种封闭模式内,无关题材和内容,电视对播放渠道的垄断也赋予“电视剧”更深刻的含义.很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传者本位”思维范式,它的形成基于“电视时代”资源紧缺、时空限制,电视频道投放又是实现影视剧资源与市场对接的唯一方式.而当前,互联网技术构建了一个全社会共享的虚拟传播空间,在主动渗透的情况下,各行业都可以通过较少的成本投入享有“互联”的便捷,这种技术优势对影视作品的影响也是直观的,它打破了传播的渠道限制、空间限制、时间限制,出口的多样性削弱了电视的控制力,早期“台网联合”的模式实际上为“网络剧”的创作提供了参考范本.在互联网新媒体不断争夺传统媒体话语权的过程中,影视剧的“生命周期”各个阶段也遭到分解,如创作者不再单纯地考虑制作方、电视台的需求,更多是基于市场反应去考虑作品内涵、形式.很大程度上说,网络文学的成功就来源于此,当整个影视制作产业都具备“互联网思维”之后,固有的传播理念也不断被侵蚀消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思维范式建立,它要求编剧、导演、监制等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打破原有的“封闭式”创造格局,积极与受众进行互动,形成一边沟通、一边创作的新模式.

“去精英化”的内容创造模式.《纸牌屋》的成功向世人证明了网络剧的潜力,其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通过“大数据”对影视剧市场的需求展开调查,并按照数据分析结果对剧作场景、情节、人物、特效等展开设计,这是尊重用户体验的表现.客观上,这一形式就否定了“精英化”创作的“唯一性”,尤其在当前这样一个便捷、开放的互联网社会中,拍摄设备、剪辑工具、特效软件等成本逐渐降低,赋予每个网络“草根”平等的创作地位,促使他们成为丰富网络剧、推动网络剧发展的主体力量.国内著名在线视频平台“土豆网”曾提出一个观点,即“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这是对大众文化创作、传播和消费的一种肯定,“草根”中不乏天才,“网络剧”所提供的低传播门槛实现了“创作公平”.

多方协作的平台化渠道机制.前期由于电视剧、电影的产业模式构建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的特征明显,在吸引投资和媒体传播方面也具有较大优势.相对而言,网络剧规模小、载体单薄、观众单一、号召力弱,很难与电视渠道抗衡,而这也是网络剧被定位为“自娱自乐”的原因之一.然而,随着互联网传播力量的增长,这种“碎片化”的信息处理更符合广大网民的观赏习惯,丰富了“快餐式”文化消费的内涵,并直接撬动了多方协作的杠杆.“多方协作”以及“平台化”都是典型的互联网思维,简单地说,就是利用渠道机制实现多方资源的“开放、共享、共赢”,但从思维到行动之间并没有一种主导性的驱动力,完全依赖互联网的传播机制与市场经济理念进行分配,如“视频网站”这一最核心的平台要素,基于自身资源的绝对掌控力,引导“视频制作”从个人向组织、从组织向企业发展.资源的增多激活了市场,并进一步引导受众至电视台、电影院,实现“由台及网”向“由网及台”的转变,如网络大电影《十万个冷笑话》的发展,就是同名网络视频短片的一步步转化.多方协作的平台化渠道机制一旦形成,电视台影视资源的话语权就进一步被剥夺,原因在于其生产速度和传播效应远远落后于网络剧.

传播:新媒介语境下的跨媒体、跨平台、跨技术优势

跨媒体优势.“互联网文化”不存在一个绝对领导意义上的主体,或者说它具有强烈的“非主流”和“亚文化”特色,“草根”既是互联网文化体系中的“原子”,也是实际意义上的主体.个体对文化理解的程度存在差异,爱好领域又各有不同,小说、漫画、电影、电视、动漫等,众多文化具象分支提供了一个典型的“跨媒体”环境,这对网络剧的制作传播而言影响重大.传统电视剧、电影都是一个独立的文化符号,即便针对同一个对象,最终仍然是“二元化”的作品生产,如电视剧《三国演义》和电影《赤壁》,保持独立甚至分裂状态才能维持自身的完整性.而网络剧则不同,它诞生于网络的特性决定了其“跨媒体叙事”的必然性,并且在多个媒体共同作用下,故事架构、情节、内容才会显得更丰满,如《鬼吹灯》最早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出现,它提供了叙事主体、方向、手法,被改编为漫画、网络游戏之后,人物、动作和风格进一步稳定,换句话说,“鬼吹灯”系列的网剧、电影出现以前,已经存在其他媒体对叙事进行完善,并收集了大量的受众意见进行完善,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弥补审美缺憾.但需要注意的是,“跨媒体叙事”对网络剧而言并不只是产生优势,也不存在“功能标靶性”,过度的重新加工反而会造成叙事方向的偏差,因为这涉及一个“忠于原著”的问题.

跨平台优势.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跨平台优势”的实现需要以媒介融合为前提,但这种理解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它过度强调了传播学对“传播行为”本身的作用,而忽视了媒介融合的构建过程和最终状态.从互联网技术发展层面分析,所谓“媒介融合”不是媒介形态、市场和模式的结合(如电子报纸、电子杂志),它应该是以新媒体思维为主导的价值、技术和形态重塑,在网络剧传播的作用机制上,媒介融合能够满足个性化消费的需求,并全面向网络剧开放媒介的优势.基于前文中阐述的“跨平台”分析,媒介融合实现了“跨平台生产”“跨平台传播”“跨平台反馈”等.其中,在浅层次中受众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对同一资源的小说、漫画/动画、影视剧、游戏(手游)进行体验;而深层次中,网络剧体验能够从线上转移到线下,如《十万个冷笑话》的“片头”活动.

跨技术优势.有线/无线互联网技术、高清显示技术、VR技术等基于互动传播模式进行充分融合,为“跨技术优势”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根据CNNIC第40次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网民群体,新媒体用户中有72.1%属于“年轻群体”(10~39岁),其中,20~29岁的占29.7%,这对新媒体技术的传播极为有利.他们是网络剧的忠实拥护者,思维活跃、参与度高、乐于分享交流,对微博、微信、社交网站、论坛等具有极强的适应力,这加速了网络剧在不同媒体空间的传播和.而互动优势是互联网技术赋予互联网产品的基本特征,两者具有“共生性”,网络剧的生产者本身也是接受者、传播者,一边制作、一边播出的“接力”形式,可以将网民的意见直接反映到作品中,推动剧情向符合受众心理期待的方向发展,甚至可以邀请网民直接参与到创作中来.

消亡:“传受关系”转变开启“全媒体剧”创播时代

事实上,讨论网络剧“消亡”这一问题不带有任何的悲观色彩,更多的是涉及“网络剧”合法性和正式性层面.如果直观地去理解“网络剧”,即“互联网播剧”,这一形式本身起源于网络恶搞、娱乐,它的存在和发展本身就存在大量质疑,其发展更多的是从新媒体的技术中汲取优势.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新媒介语境下的互联网文化消费需求不断变化,提高自身水平、重新定位已成为网络剧的发展趋势.在资本不断涉足、市场不断完善、品质不断提升的动态发展中,网络剧不断模糊着人们对它的“源头印象”.但长期以来,我国网络剧依然保留着“自制自审”的模式,换言之,网络剧游离于文化监管体系之外久矣,在规模化形成之后,其必然要面临新的调整.那么现有的“网络剧”从生产到传播需要一整套新的市场机制,它固有的“概念性存在”也必然消亡.

很显然,“网络剧”是用来区分“电视剧”的,但“网络”的涉及范围很广,电视媒体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更不用说智能手机、电脑等产品,按照这一逻辑,或许应该提出“手机剧”“电脑剧”的概念而不是“网络剧”.因此,从“全媒体”角度来说,以传播渠道来定义剧种显然是不科学的,借鉴传播属性提出一个“临时性”概念,即“全媒体剧”.特别是在“传受关系”转变的基础上,资源“传者”让位于资源“受者”,网络剧的“消亡”不是指与“存在”相对应的“消失”,而是从创作、生产、营销、传播等各种过程的“跨越”.

2017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电影产业促进法》,它的实施意味着网络电影将和院线电影采取统一的审核标准,同样,国家新闻出版对网络剧的“合法性”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剧必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将给予下架处理,这意味着网络剧的本体形态已经被改变.

同时,相对于网络剧诞生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定位和认知理解,外在变量加入以后(如国家新闻出版的“网络试听节目信息备案编号”),原有的内涵就发生了改变,尽管可以继续保留“网络剧”的称谓,但实际性质已经与电视剧创播无异——如果考虑媒介融合和资源共享,那么“网络剧”本质上就成为“全媒体剧”.而它消亡的原因究竟是自我衰变还是外部影响,也就不言自明了.

作者单位 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

括而言之,此文为大学硕士与生命周期本科生命周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生命周期和新媒介语境和嬗变方面论文范文.

新媒体语境下四少民族非遗的数字化传播
摘 要在新媒体时代下,非遗传播须与时俱进,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的时效性、联动性、无界化、聚集性和碎片化……优势,从而解决非遗传统传播方式存在着传播范围小、受众面窄……诸多的问题 通过对非遗传统传播形式的.

新媒体语境下微信社交平台上的口语传播探析
【摘要】口语传播是人类最基本的传播形态,从传播媒介的发展脉络来看,传播学者把基于不同的传播媒介而构建起来的文化进行了区分,把文字诞生前的文化称为原生口语文化,把印刷术诞生后的文化称为书面文化或印刷文化.

从网络热点事件看新媒体时代的网络媒介审判
一、网络媒介审判(一)什么是媒介审判“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进行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 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