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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络直播论文写作 时间:2023-12-25

论网络直播监管痛点和善治之道,本文是网络直播类有关硕士学位论文范文跟网络直播和监管方面论文写作资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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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星

[摘 要]目前,我国网络直播产业发展迅猛.但在一片繁荣背后,网络直播平台监管面临诸多痛点.如果不能及时完善监管措施,网络直播等网络新业态将野蛮生长,严重威胁我国网络空间安全一

[关键词]网络直播痛点法律法规

全民直播的时代已经到来.

在我国互联网产业版图上,网络直播借势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这两年一直热闹不断.处于风口的网络直播正深刻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生活、公众认知、媒体形态等.

一年前的“中国网络直播元年”,网络直播服务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持续发展.“2016年网络直播服务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持续发展.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较2016年6月增长1932万.”一个多月前,由人民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发起的全国移动直播平台“人民直播”正式上线.就在同一天,包含移动直播功能的新华社“现场云”、央视新闻移动网也相继亮相.有评论指出,直播“国家队”的出现,有可能成为中国直播业的一个转折点.但此观点未必有点过于乐观,当前如不消除监管痛点,网络直播恐难善治.

一、政府监管对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相关行业数据显示.2015 -2016年10月,全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超过200家.预计到2020年,网络直播市场规模将达到600亿,有研究甚至认为2020年网络直播及周边行业将撬动千亿级资金.”在迅猛发展的背后,网络直播内容却屡屡挑战法律和公众底线.为吸粉、提升知名度,个人主播花样百出、使出浑身解数,甚至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尺度夸张、污言秽语,有的衣着暴露、挑逗诱惑,有的直播吃饭、睡觉,有的搞虚假公益,还有甚者直播“造人”等,屡屡犯禁.

为营造晴朗网络空间、推动直播产业健康发展,2016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立规矩、亮底线,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网络直播管理.去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要依法开展直播服务.2016年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直指部分直播平台传播、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还有的平台缺乏相关资质,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扰乱正常传播秩序等问题,积极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今年年初,召开网络表演企业通气会,要求直播平台按照《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全面自查自清违规内容,通过直播新形式传递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文化环境.首先对网络表演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三俗”等违规内容,对情节严重的平台依法予以关停,始终保持对网络表演乱象的高压态势.

行动最有说服力.2016年3月下旬开始,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网络直播平台“”问题作为“净网2016”专项行动的重点,协调网信办、、、、新闻出版等多部门部署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行动.4月8日,印发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重点整治含有宣扬暴力、和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表演活动.随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6个省(市)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迅速开展查处工作,依法查处26个网络表演平台,关闭严重违规表演房间4313间.3个月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安全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仅上海市局网安,在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中,就对未实名认证的主播1000余人进行注销,依法永久封禁*100万余个,关停违规直播间1000余个,清理违法信息3.6万条.2016年年底,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涉及违规直播的属地直播类网站名称及被封停的直播*数量,包含快手、花椒直播、一直播、六间房和360水滴直播在内的五家直播网站,数千个*被责令封停.短短两个月后,“夜魅社区”因直播表演中含有等违禁内容,被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关闭,成为北京市因关闭的首个网络直播平台.前不久,国家网信办接到网民,“红杏直播”“蜜桃秀”等18款直播类应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取证后,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应用商店下架并关停相关服务.此前,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整治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的乱象,并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将1879名严重违规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在各直播平台禁止其重新注册*.

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动真碰硬,不断压紧压实网络直播平台主体责任,将网络直播从脱轨拉回正轨.可以说,一系列举措确实起到敲山震虎的威慑作用,体现了政府更大的决心和以更大的气力,依法治理网络直播的坚定态度,以及管网治网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深刻质变.

二、网络直播治理五大短板亟须补齐

检验治理成效,要靠解决问题来说话:提升网民满意度,也要看问题解决得怎样.当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均对网络直播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内容制作和发布、资质审核和取得等作出详实规定,进行明确限制.同时,政府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向纵深发展,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监管和对违法违法行为的惩治,建设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的网络直播平台,取得良好效果.但不得不承认,当前网络直播平台治理仍面临一系列难啃的硬骨头.

(一)资本构成这一底线问题需要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对网络直播同样适用.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是法律法规明确画出的一条“红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才能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但网络直播平台没有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而是一直视而不见.例如,检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知,运营熊猫直播的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来疯的杭州来疯科技有限公司为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网络直播平台严格遵守法律,但股权这一最根本的核心问题时至今日仍未纳入议事日程.

(二)部门间横向协同需要强化深化.包括网络直播平台在内的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暴力的空间.”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等治理.治理网络直播平台乱象,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域协作执法,汇聚合力,严加治理网络直播平台低俗“老梗”,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严打不法分子.只有做到违法必究、违规必罚,让法律法规成为“有牙的老虎”,才能树立法律法规权威性,才能形成有效震慑.但目前,有关部门对网络直播平台治理仍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导致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网络直播平台离善治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三)管网治网措施需要细化完善.当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全面、不可谓不严格,涉及网络直播的监管内容该有的要点基本也已具备.但深入分析研究不难发现,相关规定仍然显得简单粗犷.例如,《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监督管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要求:“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上述两条规定有冲突之处,网络直播到底归哪个部门负责,以谁为主,还是都负责管理?相关部门的那个职能局、职能处室负责管理?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意见基本是原则性的,操作性的细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出台实施.否则,网络直播平台监管会出现“踢皮球”问题,网民维权时必然跑断腿、磨破嘴,面临维权无门的困境.

(四)公众参与网络治理的权益需要维护.公众已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也是依法公开行政的必然要求,使治网管网成为“有源之流、有本之木”.例如,《网络安全法》从上位法的层面强调吸引公众共建共治共享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意义,并积极保护公众参与热情.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等部门.收到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第四十九条同时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制度,公布投诉、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强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社会投诉渠道,设置便捷的投诉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但不少网站至今没有公布电话等渠道,也未设置便捷的入口.例如,斗鱼、战旗直播等直播网站首页均没有、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的电话或入口.可见,法律法规执行打了折扣.

(五)基础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去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重申,直播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但不少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已涉嫌违背上述规定.例如,YY Live在网站首页提供了1CP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但未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花椒直播网站首页仅提供了1CP备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同时,两家直播平台的个人主播页面未提供相关许可证信息.

三、规制行业乱象需要各方“撸起袖子加油干”

相较于无底线、无节操、直播乱象丛生的2016年,当前的网络直播规矩了不少,但离善治还有很长的路.对于网络直播这个正在“风口”上的新兴事物,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置之不理,要有直面矛盾的勇气和问题的决心.政府、网络直播平台、网民、社会组织各有各的主体责任,唯有切实扛起各自的主体责任、“撸起袖子加油干”,网络直播产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开展资本研究,为产业发展和法律法规完善固本培元.“九层之台,起于垒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网络直播平台管理.根据现行规定,网络直播平台股权结构基本是不符合要求的.但时至今日,相关部门仍未公开就此表态或出台意见.近年来,互联网产业,尤其是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当前状况与相关规定时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资本构成这一根本和底线问题,究竟应该“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还是要一成不变、固守金科玉律,需要“政用产学研”五方仔细研究,制定一套可行性方案,而不能遇到问题绕着走,只吃好吃的肉、不啃硬骨头.同时,新规定一经施行,就要严格遵循、令行禁止.

(二)大力破除部门利益桎梏,强化协同联动.上下同欲者胜.“抱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想法,抱着自己拥有一亩三分地的想法,形不成合力,是难以成事的.”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强强联合比单打独斗效果要好,要彻底摆脱部门利益和门户之见的束缚,在联合强化网络直播平台上出真招、见实效.要积极加强跨部门、跨地域协作执法,个个出力、汇聚合力,严加治理网络直播平台低俗等突出问题,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严打不法分子.通过跨部门联合惩戒,有助于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网络直播平台秩序,让网络直播平台风清气朗.

(三)完善法律法规,防范破窗效应和交叉打架.“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需要承认的是,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施行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略显陈旧,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网络视听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的部分条款则是建立在已有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例如,《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提出:“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务之急,就是要着手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出台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例如,在遇到线下纠纷、违法等问题时,机关无法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执法,而普通网民向制定相关规定的部门反映诉求,案件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因此,在完善制度规范时,需要着力补齐此类断档、卡壳等短板,让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没有真空地带.此外,部分法规存在矛盾、冲突的地方.例如,《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传播视听节目的名称、内容概要、播出时间、时长、来源等信息,持证机构应当至少保留三十日.”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则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今后,这些问题需要积极解决.

(四)把推动公众参与监督、赋权社群建设摆在愈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近年来制定的网络空间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无论篇幅长短,均涉及公众.公众已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重要一环,是依法公开行政的必然要求.这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做法,符合国际惯例.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发展,网络媒体开放性、互动性等更加突出,决定了互联网管理在依法规范、道德约束、强化自律的同时,要紧紧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通过加强公众监督,维护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同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开展互联网公众监督,可以取得“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效果.例如,《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等部门.收到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第四十九条同时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制度,公布投诉、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强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社会投诉渠道,设置便捷的投诉人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相比国外,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公众参度仍然较低,赋权社群建设较为滞后,急需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吸引公众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加快发展类似英国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赋权社群,推动网络直播等平台治理向纵深发展.

(五)公开许可信息,夯实善治基础.当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查询实属不易.但毫无疑问,上述信息应在主动公开之列,法律法规对此也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据此规定,涉及网络直播的相关信息显然同时满足这4个条件.相关信息的公开不仅影响网络直播平台治理的公众参与度,而且对于相关平台增强信息公开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忠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监管,以及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均大有裨益.因此,网络直播平台相关许可信息的公开不仅是必须的,更是紧迫的.唯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推动网络直播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础.

(六)加强公众网络媒介素养和法治教育.当前,媒介素养在我国仍是陌生概念,与此相对的,却是我国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网民规模激增.如何逐步提升公众网络媒介素养,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首先,媒体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公众进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帮助他们增进对周围世界的了解,特别应重视正确、理性分析和认知网络的方法教育,使公众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完善自我,做个既有责任心又有批判能力的公民.其次,要使社会成员充分了解和掌握互联网法律法规,帮助公众有效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和自身权益维护.再次,应尽快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和日常培训范畴,使公众从小掌握网络知识、知法懂法守法,使公众知道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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