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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的图腾方面论文写作资料范文 与野草的图腾相关毕业论文怎么写

主题:野草的图腾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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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生

地肤子

这名字,是一种植物的官名.

在故乡,很少人叫它地肤,地肤太雅,故乡人文盲多,它们一开口,就散发着一种土的掉渣的泥土味,或者是一种被苦难磨砺的生活味.泥土,在人的一生中,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一个人活着不背负泥土,死了也会背负一座坟墓.

一种植物,从来不是从名字来切人生活的,一种草木,只有进入人类的柴米油盐,或者具有功利主义倾向,它才和人的生活无缝对接.其实生活一词,是沉重的.

生和活,连在一起,就把人这一世说透了,为生存而活,是乡村的真实状态,在饥饿的年代,人为了活着,扔了脸面,他们吃草木,和动物争食.那时候,地肤是最先被人吃掉的,它的嫩芽,柔软而清淡.

地肤,在书本上,称地肤子.我喜欢“子”这一尊称,在春秋时代,见人都会尊称为子,因此老子、孔子、孟子等称呼满天飞,这草能被人尊称为地肤子,看起来也是被人高看一眼.在仙界,这带“子”字的人,也不简单,譬如:镇元子,是个地仙之祖,听名字,地肤子应该和它一个等级.

在村子里,只有一个人叫它地肤,这个人就是村里的老中医,他本是北京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他将根扎在平原上,留了下来,它常说地肤子是个好东西.我常去他家,听他讲故事,他一边捋着胡子,一边给我讲草木,在他的嘴里,草木是活的.

他说地肤,能治瘙痒.

一个道士,在山上炼丹,时至夏天,蚊虫太多,全身瘙痒,于是他想洗澡,便煮一锅水,他用地肤绑制的扫帚刷锅,刷完了,忘了取出来,将它遗忘在锅里,没想到地肤的肉身熬制的一锅水,居然止了痒.

其实,在古代,中医大多是道士,张仲景是,李时珍也是.或许,道士的身份,最为独特,它通晓天地,知养生,在人们看来,有一种神秘感,人在无形中,对他们便多了些信任.

在他的家里,有一本书,我翻开看,看到地肤,一下就笑了,这神秘的地肤,原来是扫帚苗.在它的下面,赫然排列着一些功用:补中益精气,久服耳目聪明.我把这事,说给爷爷,他居然不信,他说地肤那么主贵,非乡下的扫帚苗可比,我知道说服不了他,便将这书拿给他看,他叹了一口气,说:“狗日的,这名字,糊弄了老子一辈子.”

说起扫帚苗,不得不从吃说起.在故乡,一个人身上有很多贪念,如果让他们一一扔掉这些贪念,或许扔到最后,这吃是最割舍不了的,我这个人,是个吃货.我每次关注到一种草木,必先研究它的吃法.

春天,这地肤钻出泥土,先是嫩嫩的芽,等它半尺高,人就会将它的嫩芽掐回家,凉拌菜,或者做成蒸菜,都是可口的.在中原,蒸菜属于每一家的,取材简单,且能填饱肚子.

这次回家,在郑州和冯杰老师、孙勇老师一起聚会,我就点了个河南蒸菜,一盘分两样,一半是蒸茼蒿,一半是蒸红萝卜,其实我有些失望,我最想吃的蒸扫帚苗饭店没有.

春天采摘的嫩苗.如果吃不完了,便将它煮熟了,然后摊晒在太阳下,等风一吹,这菜就成了干菜.冬天,一锅面,下些干菜,很有嚼头,也许是我的口味贱,我喜欢吃一些贫贱的菜,譬如:干萝卜叶、干芝麻叶、霜打的*叶.我吃着这些干菜,似乎我还没有完全远离乡村.一个人,还能躲在一锅汤水里,怀念一种过往,也是一种幸福.

等这植物,大一点,便不能吃了.这植物,会长成球状,因此它又叫着孔雀松,或许这庞大的身姿,让人想起了孔雀开屏,只是这扫帚苗,有些像松树模样,呈椎子型.

它还有另外的名字,叫地麦、地葵.这一定是说的幼时的扫帚苗,它幼小时,叶子和麦叶相似.年长的它,比麦子胖大百倍.

草木入冬,这扫帚苗也不见了叶子,人们便用铁丝将它扎起来,做扫帚用,贫寒人家,既省了一些钱,又可以让乡下的院子,户庭无尘杂了.

在故乡,能用做扫帚的,只有两种材料:一种是扫帚苗,另一种是高梁把子.扫帚苗,干粗活,扫庭院、屋子.高梁把子一般干细活,譬如:刷锅、扫磨.在故乡,锅是村庄的奶水,磨是一个村庄的墓志铭,它的身上,有整个村庄麦子的痕迹.

一盏灯,一口磨,一头驴,便是一个世界了,夜的安静,驴蹄的嗒嗒声,磨吱吱呀呀.一个乡村的宁静,活在一本叫做夜的古书里,能读懂这本书的人,一定是吃过粗粮的.

我隐藏在民间,是一个孤独的守望者,我渴望一把扫帚,将一个人内心的灰尘清除干净,我的世界,被一层雾霾所笼罩,遗憾的是,我无能为力,我的扫帚可以扫净土地,但扫不净乡村变坏的人心.

比我,更懂扫帚的,是女性.

女性和扫帚,一生不相离.在古代的汉字里,扫字是一个提手,和一个帚,说明有一把手,提着它,悬浮在生活之上,这人,到底是谁呢?

后来,在妇字里,我找到了答案.一个女字,一个帚字,便是繁体的妇字,一个女人,与一把扫帚,相依为命,她拥有一把扫帚,便拥有一个庭院的主动权,这个妇字,是结婚后的女性,或许这个字,就更好说明女人婚后的遭遇了,她们成了生活的杂役工,一辈子逃脱不了被生活奴役的命运了.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女性,一辈子没出过村庄,她的世界里,只有庭院和扫帚,一个人,如果想读懂乡村,先从读懂农具、农器开始.

有人说,这扫帚算农具吗?

我认为它算,它是一把常年耕种在庭院里的农具,我心里的农具,与农人的生活有关,在故乡,人觉得日子就是这么过的,一个人,起床后,便要清扫庭院,然后煮一锅饭,接着把自己耕种在土地上,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人是最深刻的农具.

人,这一辈子,是否能活明白,就看对待一株扫帚苗的态度,如果一个人,还把扫帚苗当成一种草木,就算活一辈子,还是一个游离在草木之外的人,他们不会懂得一株草的灵魂,它们也会笑,也会哭泣.

我小时候,也看不出扫帚苗会哭泣,但是有一次,我砍倒一株扫帚苗,看到它们露出被镰刀杀戮的茬口,我才觉得我内心深处,有一种力量在谴责我.那天,我很难过,我总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去看一株草木的卑微,其实在灵魂的重量上,我们是等量的,谁也不比谁高贵.

一种扫帚,扫着扫着,就成了一种文化.这扫帚苗的苕帚,如今难得一见,它倒成了古董,成了一种关照乡村的文化.

在汉代,离我家不远,有一个叫圉镇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女性,在男性社会里,悲苦地活着,她叫蔡文姬.一把胡琴,将塞北的荒凉,注入史书.她的父亲,便是一个大师级的人物,他听见隔壁邻居家烧火,从这木材的燃烧的炸裂声,便断定是一块好木材,于是从邻居家的灶膛里,一把夺出上好的桐木,锻造一把焦尾琴.

这个人,在洛阳的宫墙上,看见一把飞舞的扫帚.这些刷墙的工匠,看到的,是要刷一面雪白的墙,而他看到的,是一个书法的世界,他将扫帚刷墙的艺术,运用在书法上,创造了飞白体.

这个人,叫蔡邕.

他,死了很多年,但是他的灵魂,一直保存在书法里,他的女儿,如今仍在那个叫圉镇的地方,孤独地守望着.

从扫帚到书法,是一个人,让扫帚文化变得文雅起来,它开始远离乡村的生活,只是在故乡,扫帚苗仍有人在种,它像一个没有断线的风筝.

在故乡,母亲仍保留着用扫帚苗打扫院子的习惯,父亲活着的时候,他从地里归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然后躲在院子里的那棵桐树下,抽一根烟,将一天的劳累,化解掉.

如今,父亲不在了,只剩下母亲和一把扫帚.我突然想起一个字,是一个归字,只是不是简化字,是繁体字,上面是一个官字,下面是一个足字,则意味着灵魂出逃,父亲的灵魂跑了,只剩下他的身体,在坟墓里.

母亲,开始背负痛疼活着,自从父亲去世后,母亲闭门不出,她听到村里一些人的诽谤,说母亲生前爱吃牛肉,父亲每次赶集,都捎一点牛肉,这下父亲走了,谁给她买牛肉,在我活过的三十年里,我家只有年关才能吃上牛肉,我知道,从这些谣言开始,乡村变了,一些人的良心开始腐烂了.

或许,在乡村里,只有我的扫帚苗,是干净,此后,我不喜欢和村人交往,我觉得太压抑,他们内心隐藏着一条毒蛇,向人吐着芯子.

只有我的草木,仍在吃风、吃太阳,然后生下一院子里空气.闭上眼,呼吸一口,这乡村就像个乡村了.

有扫帚苗的乡村,还算个乡村.

地黄记

说起地黄,内心有一种愧疚.

这是人类的救命恩人,一种草,能够带着人间烟火的光芒,在大地上生长,它一点点,把人间的苦难,隐于叶子之下,一个人,面对一株地黄,内心所有的高傲,都不见了,只剩目的礼遇.

在故乡,地黄属于小众,它不像蒿草那样,群居而生,地黄多是孤独终老一生.一株地黄,靠着大地,从把根扎下来的那一刻,就没有想着出逃.

然而,人呢?

人,永远向往高处.农村,在人的词典里,除了是家园,让一个人叶落归根,更是灵魂的场域,一个人,不能没有故乡.然而,故乡一天天变得空荡,许多人,躲在城市的出租房里,想念着大地的好.

你说,这是不是怪事?一个人,念着农村的好,却不想回到乡村.其中也包含着叛逃的我,每年冬天,我回到故乡,必然生一场病.看起来,故乡与我之间,已经有了隔阂,我越来越不适应.

但是,我会在春天的藩篱内,一夜苏醒.我站在乡下的春天里,脚踏在大地上,感觉到一种厚实与沉重.一个人,背靠着乡村的背景,把草木当成了亲人.

我最先看到的,是一群地黄,它们身子柔弱,如果不是一个乡下的土著,一定认不出没有开花的地黄,我恰好,对一株地黄熟悉,就如一个人熟悉身体内部的器官,知道它什么时候开花,什么时候结果.

地黄的根,黄白色.叶色,两面不同,上面油绿,背面紫色,这是一种具有双重性格的叶子,一个面带有生机的绿,一面带有高贵的阴郁.绿色,是一种大众色,一株草,只有向大众靠拢,才能被草木所接纳,才能活到草木内部的世界.

如果,一株草,只有绿色,那么会消失在故乡的草的大众里,只有地黄,被一阵风吹过,它背面的紫色,才能让它成为它自己,一个人,先是属于自己的,然后才是属于大地的,一种草,如果没有自己的个性,它会被人所遗忘,地黄没有被人遗忘,是因为它双重性格的叶子,还有那悬挂的紫花,像寺庙里的钟.

我喜欢黄钟大吕,这是富贵之音.当钟声走到了寺庙,便少了热闹,多了些安静,多了些可以洞悉人心的箴言.一种花,在大地上,让人想起寺庙的救济,这紫色的花朵里,装着太多的苍生.

我突然,想起一个词,倒挂金钟.

一个钟,为何倒挂,至今也没明白,是用它厚实的声音,叫醒家族的族规吗?一个村庄,只有祭祀,或者处理重大问题时,才敲响它,平时,它沉默在生活里.

只是,这钟,非金色,金色太富贵,这紫色,才是一种接近底层的颜色,它是众人灵魂淘洗后的本色.一株草,如果色太艳,往往被人注目,注目太多,便杀戮太多,道家主张的无为,便是一种活命之术,让众人遗忘,便是上策.

然而,地黄是众人忘不掉的.

它救命,在医术里,这生地黄能止血.这在文字里,有过描述,只是这地黄,要想寻找出上好质材,也是难事.

书里记载:生者以水浸试之,浮者为天黄,半浮半沉者,为人黄,沉者,最佳,为地黄.这分类,让我想起了神话,一个人,修道升天,便活在仙境,一个人半人半鬼,便活在人间与仙境的交叉里,古书里,这种人太多,像白娘子,《聊斋》里的狐仙,都是这样,修得人体,活在交叉的世界里,仙界排斥,人间看不起.

人间,太势利,这是我对它唯一所能定位的词.一个人,如果远离故乡,与故乡一定有了距离.

父亲去世时,许多人,便打起了小算盘.他们说,我回不去了,他们的老人去世时,我一定还不上这个人情了.他们开始逃避,把我对于故乡的留念,彻底改变.想想,故乡不过是一个词,一个地方,我和它唯一的交集,就是母亲仍在那里住着,有母亲在的地方,就是家.这是我每年归乡的理由,也许有一天,我和母亲,会生活在外地,那时候,故乡只会成为一个虚幻的存在.

地黄,只有河南的最好.这在文字里有记载,不是我凭借感情杜撰出来的.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日:江浙壤地黄者,受南方阳气,质虽光润机时力微,怀庆府产者,禀北方纯阴,皮有疙瘩而力大.在文字里,带着对中原的一种宠爱,这怀庆府,就是今天河南的焦作.

怀庆府,有四宝:怀地黄、怀山药、怀牛膝、怀菊花.只是在我的生活里,我见识过的,只有怀地黄和怀山药.

这里的山药,人称铁棍山药,细长,且不易折断.有一年,我在郑州买一盒铁棍山药,包装精美,里面只有四根,每根和我高度相仿.这让我感叹,一种植物,需要吸收多少阳光和土壤的恩施,才能活成这样的模样,根根绝美.

但是,怀地黄呢?

似乎人们都很吝啬赞美.读冯杰老师的《地黄记》,他说在山西太行山的一座荒芜的寺庙里,看见一个寂寥的僧人,在阳光下读《金刚经》,远处一丛丛地黄,攀缘上墙壁,似乎要上寺庙了.

这段文字,让我看见了温暖.寺庙,本该安静,佛祖救济的人,不能太多,都是应该救济的人.那些在生活中,心眼不端正,不孝敬老人,或者太喜欢算计的人,就不要麻烦佛祖了.

一个和尚,读着佛经,看着远处大地上,一种生命在佛经里开花、结果,也算得到点化.地黄,比人幸运,它每天在佛音里活着,听听佛经,看看和尚过着简单的生活,远离了一些纷扰和艳慕.

地黄无意人世,却谈逃不脱人间烟火的笼罩.一个人,肾虚了,便想起了地黄来.对于人来说,肾乃身体的根本,地黄乃身体之母.或许,人类应该有两个母亲,一个是血缘上的母亲,一个是草木上的母亲.一个教做人,一个教养生.

孙思邈,是个神医.它和地黄之间,感情颇深,据说他去山里采药,遇见一个长寿家族,便问长寿秘诀,人说常喝熟地茶,这熟地茶,便是熟地黄.

回来后,他精心研制,经过九蒸九晒,终于研制出了一种草木灵药.《旧唐书》里描绘他去世时的情景:经月余,颜貌不改,举尸就木,犹若空衣,时人异之.这孙思邈,定是常喝地黄茶,让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

这样的故事,在古书记载太多.

或许,人越是短命,也会对一个长寿的故事,怀有敬意.在哪个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年代,一个人,让别人信服的明证,便是活命之寿,这医者在传道时,顺便把故事也传了.

《奇效良方》里记载:薛侍郎遇一女子,将一老人捶打,便问详情,女子说这是她孙子,今天不喝地黄,问年纪,都是百岁之上的人,言伯父隐于华山,令服此药.华山之巅,定有道家所在.

古人医术,和道缠绕在一起.

地黄,除了治男人的肾虚,还有许多被人遗忘的地方,也许人的眼睛,只盯着关键之处,那些细微之处,便被掩盖在文字里,或掩盖在生活里.

地黄,与马联系甚密.

苏轼云:地黄饷老马,可使光鉴人.或许,老马吃地黄草,膘肥了,光泽也好看了.白居易也云:与君啖肥马,可使照地光.看起来,这两个文人,都认为地黄草,能喂马,能让一匹马,从赢弱走向强壮,或许唐宋的马,强壮了,但是人们却开始喜欢风月,瘦了.

地黄,可以走进一个人的体内.

谢灵运在《山居赋》里写到:采石上之地黄,摘竹下之天冬.这里的地黄、天冬是两种草药.一个隐士,游山逛水,便不忘山间卑微的草木,也是一个隐士,割舍不下自然的表现.

这地黄,具体治什么,谢灵运没说.

《抱扑子》里说的明白:楚文子服地黄八年,夜视有光.在中国,夜里看物,是一种大本领.一个人,征服了黑夜,便征服了一个世界,只是在夜里,人的眼睛,便成了摆设.

《朝野佥载》里说有一山鸡被鹰叼伤,便逃到地里,用地黄叶点之痊愈.这地黄,能治愈伤口.还能干什么?看看刘禹锡的《传信方》的记载:贞元十年,通事舍人崔抗女,患心痛垂绝,遂作地黄冷淘食,便吐一物,可方寸匕,状如蛤蟆,无足目,似有口,遂愈.

看到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地黄,能逼出一些隐藏在身体内的虫,小时候,肚子里常有蛔虫,一包药,就拉下一条蛔虫,不知这药里,有没有地黄.

乡村的世界,是自然的,一个人,在庭院里,看看花,听听风,也好.一种植物,永远不能突破脚下的土地,我这一辈子也突破不了乡村,尽管居住在城里,但是骨子里很多关于乡村的习俗,仍在.

譬如:看见地黄,就走不动了.会停下来,看着地黄紫色的花朵,犹如一个人拉的长号,它吹出的,一定是乡村最干净的东西,风温和,雨润肤,阳光温暖.

一个人,在阳光下,读读古书.

读到天玄地黄,便突然想起故乡来.天,太蓝,便深如玄色了.黄河流域冲激的平原,便是一望无际的黄.

这天玄地黄的句子,正好是中原古代的写照,如今天蓝是一种念想,雾霾笼罩,把一个人间,活生生地变得压抑起来.

《红楼梦》里,一群女人,活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虽然他们用着地黄、服苓,却从没看见过地黄的真身.他们一定不知道,地黄叶子毛茸茸的,地黄的花,是农村最漂亮的,许多人,在地黄花的面前,不敢说自己的俏.

这地黄,是乡村的美人.它身体修长,穿绿衣紫袍,是草木中的西施.草木,紧跟着人类,在一个明月半墙的日子里,把乡村的草叫醒,一起享受月光曲.

一个人,不忘地黄,是他怀念草木的初心,还是这个人,真的老了,总是怀念往昔的世界.或许,是一个人,把人间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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