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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方面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跟马克思恩格斯论原子式个人兼与改革开放40年来个人和集体关系的变化有关毕业论文的格式范文

主题:改革开放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3

马克思恩格斯论原子式个人兼与改革开放40年来个人和集体关系的变化,本文是改革开放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与兼及和恩格斯和原子方面函授毕业论文范文.

改革开放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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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所谓原子式个人即“纯粹的”个人或孤立的、本原的、自然的人,不过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时代的客观假象.它的本质是自相矛盾的“经济人”,而社会人、政治人、意识形态人等等,则不过是经济人基础上建构出的自我分裂、自我矛盾的抽象人格的产物.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由于缺乏历史视野和整体眼光,人们往往把对象化和异化相混淆,进而误把摆脱异化混同于摆脱对象性,误以为自由就在于摆脱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后的个人的任性妄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指出:只有通过对象性活动,个人才能获得自由.这表明,只有在满足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之后,个性需要的满足才能提上日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能成为现实.用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衡量,改革开放以来“人的解放”的实质不在于原子式个人的产生,而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为扬弃物的依赖性、实现个人的社会需要准备了物质技术条件,从而为个人的个性需要的产生和满足提供了光明的前景.

  关键词:原子式个人;客观假象;真正的共同体;改革开放;美好生活需要

  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学者们从“解放思想”的角度,把这归功于恢复了马克思主义“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的基本原理的结果,有一些学者由此出发,试图创建“马克思主义人学”.另有一些学者把个人解放等同于原子式个人的解放,把个人与集体对立起来,甚至认为改革开放的成功就是资本主义的成功,所谓“社会主义道路”不过是贴了“社会主义”标签的资本主义道路而已.集体和社会被等同于极权和专制,原子式个人被等同于自由和解放,从集体主义到个人主义被认为是从“身份政治”走向“契约政治”的伟大进步.同样,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规则意识被视为文明和开化,而集体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和互助则被视为“垄断”和蒙昧.一种观念愈来愈深入人心:利己是人的天性、自然本能,利他则不过是后天的规则、个人间讨价还价的结果;因此,个人是目的,集体是手段,集体应当为个人服务,而不是个人为集体服务.谁强调集体和社会,反对原子式个人,谁就是“跟人类文明唱反调”、企图开历史倒车.

  ①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有些地方不称“原子”而称为“单子”(这是莱布尼茨的概念).“单子式个人”其实比“原子式个人”更为准确,但大家已经习惯了“原子式个人”的讲法,所以这里从众.

  的确,“原子式个人”不仅是近代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基本原则,而且是全部资产阶级社会科学的基础和核心.资产阶级的人权、自由、平等、法治、等等,无一例外都以原子式个人为基石.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高度重视对原子式个人的研究,①也就毫不奇怪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原子式个人”现象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的产物;可惜,它并不是真正的个人,而是表现为“真正的个人”的一种客观的假象,本质上是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经济人,在经济人基础上形成的则是自我分裂、自相矛盾的政治人、社会人和意识形态人;随着过剩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需要将成为人的第一需要,从而使原子式个人这一客观假象逐步走向消失.代之而起的,将是个人的完全独立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个人才成为历史的真实.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个人的社会性正逐步显露出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之际,重新梳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原子式的论述,澄清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的误解,无疑具有极为迫切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原子式个人”的世界是一种客观的假象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型为市场经济,中国快速进入“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越来越多的人沉溺于“原子式个人”的幻觉不能自拔.有些学者忘记了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征,尽情地为个人主义的自由、、法治、公正欢呼,甚至有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作了个人主义诠释.这种幻觉所推动的解放,一方面对于发展经济、缓解短缺作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释放出隐藏在“人性”面具背后的动物性,在个别地方“率兽食人”成为新的景观.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美好生活需要”提上日程,在保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同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日益体现出其价值合理性.随着个人的社会性正日益成为“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内容,原子式个人的资产阶级面目日益显露出来,为澄清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世界观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的误解从实践上具备了条件.

  在资产阶级看来,所谓的原子式个人本意是指孤立的自然人,即能够脱离任何共同体而独立存在同时又能作为共同体的构成单位的个人.原子式个人有三个特征:第一,它是孤立的主体,只应受自身制约而不应当受任何外在制约.无论是家庭、市民社会还是国家,都是共同体,因此,原子式个人意味着脱离其他人,脱离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而独立存在的个人,具有超越一切外在制约的主体性.第二,作为孤立的主体,它与其他孤立主体之间具有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这种抽象普遍性构成共同体的本原.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在内的一切共同体都被资产阶级视为由孤立的个人建构起来的,而个人本身作为原子却是不可分的最小单位,是自然存在的、未经过任何建构的独立整体.第三,作为孤立、本原的个人和先于社会而存在的自然人,它具有绝对的自由.原子式个人可以让渡一部分自由,但不能让渡全部自由.所有没有让渡的自由构成原子式个人的保留权利,这些权利高于让渡出的权利.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等共同体是个人让渡自己部分自由的产物,因此相对于个人的绝对自由,作为抽象普遍性的共同体对个人自由来说构成一种迫不得已的限制.由这三个特征决定了,共同体是由原子式个人的抽象普遍性派生出来的人造物,即法人.法人可以被建构,当然也可以被拆解,而原子式个人则是无法拆解的最小的自然单位.所谓“人是目的”,意味着“原子式个人”才是目的,其他一切,尤其是共同体、社会性等等,都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

  由于原子(atom)和个人(individual)本意都是“不可分”的意思,因此单从构词法来看,“原子式个人”只是一个同语反复.实际上,不仅原子有其物理结构,而且个人也是建构起来的.脱离共同体形成的只能是狼孩个体,不可能形成原子式个人.用古希腊人的说法,脱离共同体的要么是野兽,要么是天使,唯独不可能是人.在这一意义上,原子式个人只能是人们在想象中的产物,只不过人们把这种想象当成了事实而已.原子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只能表现为作为个人的资产者或无产者.原子式个人之所以能够被当作事实,原因就在于脱离了“人对人的依赖性”的社会之后,个人能够凭借“物的依赖性”而取得独立性,而这种“物的依赖性”又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从而使人们在想象中摆脱了一切束缚.就像生活在水里的鱼把水的存在视为当然一样,以“原子式个人”自居的人也把自己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视为当然,即所谓的“自然状况”.

  有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误以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他们“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就是从原子式个人出发.实际上,这不过是中译本给不懂外文的人造成的错觉.马克思和恩格斯讲的个人并不是单数的个人(individual),而是复数的个人(individuals),只不过在中文中名词没有性、数之别,所以不懂外文的人会误以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是单个人,实则他们讲的是多个人,即个人们.例如,当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1]519的时候,这里的个人就是复数.即使不懂外文,从“他们”而不是“他”这一代词的翻译也可以判断出来.

  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对从想象的人出发去把握现实的人.他们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1]524既然现实的个人都是产生出来的,而不是孤立的、本原的、绝对自由的,当然也就称不上原子式个人.他们进而指出:“我们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想象中的原子式个人只是意识活动的对象,不是现实生活的主体;是现实的人在思考和行动,而不是想象中的人在思考和行动.他们要考察的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525①

  人不是羽化的神仙.作为“对象、现实、感性”的人只能是对象性存在物,即在实践中生成的存在物.②人同动物一样生活在自然界中,但人还生活在社会中.人要活下去,首先必须谋生,而谋生的活动即生产活动,总是在市民社会中进行的.马克思指出,现实的人只能是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市民社会的成员决不是原子”.[1]321早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就通过研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研究了个人的存在状况.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原子的典型特性就在于它没有任何特性,因此也没有任何受它自己的自然必然性制约的、同身外的其他存在物的关系.原子是没有需要的,是自满自足的;它身外的世界是绝对的空虚,也就是说,这种世界是没有内容的,没有意义的,空洞无物的,正因为原子是万物皆备于自身的.”[1]321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个人显然不是这样,为了能够保持肉体生命的存在,他必须既同他人打交道,又通过其他人同自然界打交道:“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的个人在他那非感性的观念和无生命的抽象中可以把自己夸耀为原子,即同任何东西毫无关系的、自满自足的、没有需要的、绝对充实的、极乐世界的存在物.而非极乐世界的感性的现实却决不理会他这种想象,他的每一种感觉都迫使他相信他身外的世界和个人的意义,甚至他那世俗的胃也每天都在提醒他:身外的世界并不是空虚的,而是真正使人充实的东西.他的每一种本质活动和特性,他的每一种生命都会成为一种需要,成为一种把他的私欲变为追逐身外其他事物和其他人的需求.”[1]321-322可见,人们“只是在观念中、在自己想象的天堂中才是原子,而实际上他们是和原子截然不同的存在物,就是说,他们不是超凡入圣的利己主义者,而是利己主义的人”.这样的个人离开其他人根本无法生存;相反,“正是自然必然性、人的本质特性(不管它们是以怎样的异化形式表现出来)、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联合起来”.[1]322

  因此,所谓原子式个人既非孤立的,又非本原的,更非自然的,而只是被想象为孤立的、本原的和自然的.原子式个人的客观假象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也必然随着相应历史条件的消失而消失.

  二、“原子式个人”是历史的产物

  中国的原子式个人幻觉产生于改革开放之后.在这之前,人要么被视为“天父”“地母”之子,要么被视为“单位人”.这验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原子式个人并非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以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衡量,原子式个人这种客观假象只存在于第二大社会形态.它随着第一大社会形态的解体而产生,也必将随着第二大社会形态的结束而告终结.

  马克思称第一大社会形态为“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第二大形态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第三大形态为“自由个性”的社会.[2]52第一大形态的典型是亚细亚的共同体社会,第二大形态的典型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三大形态是共产主义及其之后的社会.古典古代和中世纪则是从共同体中的个人向原子式个人的过渡时期.

  马克思认为:“人只是在历史过程中才孤立化的.”“人最初表现为类存在物,部落体,群居动物”,[2]147后来表现为城邦公民、政治动物,最后才通过分工和交换的发展逐步演化为原子式个人.因此,原子式个人的产生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共同体瓦解阶段、孤独个人形成阶段、“经济人”形成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共同体瓦解的阶段.共同体的瓦解导致共同体成员身份的丧失,为原子式个人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自然形成的部落共同体……是人类占有他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占有那种再生产自身和使自身对象化的活动(牧人、猎人、农人等的活动)的客观条件的第一个前提”.“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2]123-124马克思分析了“东方专制制度下”的个人,发现他(她)并不是原子式个人,而是共同体的成员.这一看法完全适用于古代的中国,因为中国人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想表明的正是个人从属于集体,所谓“修身”,即认清自己在共同体包括家庭、国家、天下的身份和地位,然后自觉地养成习惯,做与身份、地位相称的事.

  这种情况在古希腊这种从原始共同体派生的社会中仍然存在.古希腊的个人同样以共同体为前提,但是情况与亚细亚社会有所不同:在亚细亚社会“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实体的纯粹自然形成的组成部分”;[2]126在古希腊,个人不是生活在原始共同体中而是生活在城邦中,作为城邦公民,土地等生产资料是属于他的,“但是,这种‘属于’是由他作为国家成员的存在作*的,是由国家的存在,因而也是由那被看做神授之类的前提作*的”.[2]127-128因此,个人与城邦的关系问题就成为古希腊生活的核心问题.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社会的动物”,也可以翻译为“人是政治的动物”或“人是城邦的动物”.在古希腊,人权、自由、平等、法治、等等,都是城邦公民的特权,奴隶或外邦人不享有这些权利.对于古希腊的个人来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参与城邦的政治活动.个人只能是作为城邦公民,而不可能是独立于城邦的原子式个人.作为公民,古希腊人的重要性在于他所处的地位或他所起的作用.正如在东方社会中不存在脱离共同体的个人一样,在古希腊,脱离城邦的具有“孤立”“本原”和“自然”特征的个人是不可想象的.个人是城邦的存在物.

  有学者指出:“作为政治动物,作为城邦或自治的城市国家一分子的人已经同亚里士多德一道完结了;作为一个个人的人则是同亚历山大一道开始的.”[3]178古希腊城邦被消灭、亚历山大帝国兴起以后,人们不得不在充满人情味的城邦之外、在一个黑洞洞的大帝国中学会过单独的生活.这是古希腊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生活.从此以后,“政治思想有两个概念要弄清楚,要把它们纳入一个共通的价值图式之中:一个是个人的概念,所谓个人就是人类的一个单位,他有他纯属个人的和私人的生活;一个是普遍性的概念,这指的是全世界的人类,人类中所有的人所具有的共同人性”.[3]180从此以后,个人与人类的关系代替了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个人瓦解了.

  古希腊城邦的瓦解使原子式个人的形成过程进入第二阶段:孤独个体的阶段.

  到古罗马时代,随着基督教的传播和立为国教,个人在精神上被视为直接通过耶稣基督与上帝发生关系,个人在尘世的孤独个体地位逐渐确立.与此同时,商品经济关系在罗马帝国不断发展,导致了罗马法即恩格斯所称的“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4]307的创立,为文艺复兴以后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个人成为上帝之城和尘世之城的双重存在物.

  在中世纪,每个人在精神上是基督教徒,但在肉体上从属于某一等级.不仅如此,就像城市中仿照农村建立了师傅、帮工、学徒的等级制度一样,随着天主教教阶制度的建立,教会本身也等级化了.因此,中世纪是原子式个人发育的挫折期.在教会里面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以谋利为目的的交换、以获取利息为目的的借贷,被当成一种罪恶,只有被基督教认定无法得到拯救的犹太人,才能从事这种公认为肮脏的职业.

  马克思指出:“犹太人的想象中的民族是商人的民族,一般地说,是财迷的民族.”[1]53犹太教之所以能保持与基督教同时存在,是因为犹太人的实际精神——“用钱赚钱”的犹太精神——在基督教社会本身中保持了自己的地位,甚至得到高度的发展.[1]51虽然商业只能苟存于封建制度的夹缝中,但它仍然必须存在.中世纪需要商人和“财迷”,犹太人只不过满足这种客观的需要而已.

  正是由于犹太精神的延续,保证了原子式个人的形成过程在近代能够进入第三个阶段:经济人的阶段.

  马克思论证说,犹太人的宗教的基础是实际需要、利己主义,而实际需要、利己主义正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金钱.”[1]52能赚钱的钱或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就是资本,用钱赚钱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即现代市民社会或“完成了的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犹太精神随着市民社会的完成而达到自己的顶点;但是市民社会只有在基督教世界才能完成.基督教把一切民族的、自然的、*的、理论的关系变成对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因此使个人成为的个人而不再是民族的、自然的、*的、理论的个人;“只有在基督教的统治下,市民社会才能完全从国家生活分离出来,扯断人的一切类联系,代之以利己主义和自私自利的需要,使人的世界分解为原子式的相互敌对的个人的世界.”[1]54

  所谓原子式的个人,本质上是现代市民社会的成员,而现代市民社会最先是在英国完成发育的.恩格斯指出:“人类分解为一大堆孤立的、互相排斥的原子,这种情况本身就是一切同业公会利益、民族利益以及一切特殊利益的消灭”,[1]95因此,由于这些利益走向灭亡的进程在德国、法国和英国各有区别,现代市民社会的发育程度也有所不同:“德国人认定唯灵论是绝对有根据的,因此竭力在宗教方面,后来又在哲学方面阐明人类的普遍利益.法国人把唯物主义当做一种绝对有根据的东西来对抗这种唯灵论,因而把国家当做人类普遍利益的永恒形式.但是,英国人没有普遍利益……他们对普遍利益不抱希望,他们只有单个利益.”英国的活动“是独立的、彼此并立的个人的活动,是无联系的原子的运动,这些原子很少作为一个整体共同行动,而且即使作为整体行动的时候也是从个人利益出发”.恩格斯明确指出:“只有英国才有一部社会的历史.只有在英国,个人本身才促进了民族的发展并且使发展接近完成,而没有意识到要代表普遍原则.只有在这里,群众才作为群众为自己的单个利益进行活动.”[1]92

  恩格斯指出,英国在16和17世纪创造了社会革命的一切前提.“政治改革第一次宣布:人类今后不应该再通过强制即政治的手段,而应该通过利益即社会的手段联合起来.它以这个新原则为社会的运动奠定了基础.”这样一来,它就否定了凌驾于社会之上、把社会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的旧的国家,把新的国家政权变成了维持资产阶级的社会统治的手段.目的和手段的关系被颠倒了.恩格斯研究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首先,由于私人利益被升格为普遍原则,被升格为人类的纽带,“就必然会造成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人们只管自己,使人类彼此隔绝,变成一堆互相排斥的原子”.其次,只要私有制仍然存在,“利益就必然是单个利益,利益的统治必然表现为财产的统治”.封建奴役制的废除使支付成为人们之间唯一的纽带.这样一来,私有财产,“这个同人的、精神的要素相对立的自然的、无精神内容的要素,就被捧上宝座”.最后,金钱这个财产的外在化了的空洞抽象物,就成了世界的统治者,“人已经不再是人的奴隶,而变成了物的奴隶;人的关系的颠倒完成了”.[1]94-95

  三、“原子式个人”的本质:

  物的依赖作为人的独立的基础

  与16、17世纪的英国不同,中国试图解放人的独立性,但并未完全陷入“物的依赖性”社会.这不仅是由于中国在春秋战国之后进入了郡县制大一统社会,形成了“修齐治平”的道德秩序,缺乏基督教孤独个人和罗马私法的传统,而且是由于新中国的建立把战争后一盘散沙的中国人重新凝聚为一个整体,改革开放以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内在地包含着“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基本点”,因此并没有把经济改革与马列主义思想的指导、中国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人民对立起来.中国试图形成人的独立性,但努力避免物的依赖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等于金钱至上和资本万能,相反,“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的仍然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373

  赵汀阳先生认为,“制造个人这一工程”有四个步骤:“先是基督教构造的平等的‘纯粹人’;同时是文艺复兴追求的‘自我人’;接下来是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商业和城市塑造的‘经济人’;最后是启蒙运动要求的‘政治人’.四者合一而成现代标准的个人.”[6]仿照这一标准,我们不妨说,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制造出了“自我人”和“经济人”,但并没有制造出“纯粹人”和“政治人”,更没有产生至高无上的原子式个人,因而始终未能形成现代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这是由于,迄今为止中国的“自我人”和“经济人”并不能摆脱各种自然联系和社会联系,特别是血缘联系;原子式个人的假象无论多么“客观”,一碰到血缘关系这块顽石就破碎了.

  这与西方世界截然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西方,无论是麦克斯·施蒂纳“宣称个人是至高无上的”,[7]24还是卢梭宣称天生独立的个人之间建立“社会契约”,或者斯密和李嘉图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都被作为原始的自然状态,视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公理或基本假设,但实际上,它们不过是“大大小小的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2]5问题在于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假象.在马克思看来,这恰恰是由于近代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形成让单个的人摆脱了对自然联系的依赖:“在这个自由竞争的社会里,单个的人表现为摆脱了自然联系等等,而在过去的历史时代,自然联系等等使他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原子式个人”的想象是18世纪才开始流行的.这种想象的产生恰恰是由于人们忽视了分工和交换,把分工和交换当成了不言而喻的前提.马克思明确指出:“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18世纪预感到将会出现一个历史上全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的那些人看来,“这种个人是曾在过去存在过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2]5-6实际上,并无固定不变的人性,因为整个历史即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一致的活动,在此过程中人性也在不断改变.所谓原子式个人,只是在想象中完全独立,实际上它无非是第二大社会形态的个人,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只有掌握了货币和资本的人,才能自诩为原子式个人,因为这些人误以为货币和资本是物,不知道货币和资本本质上是社会权力.

  由于摆脱了土地、血缘等自然联系的束缚,而仅仅依赖于商品、货币和资本这些看起来与人无关的偶然的外部联系,统治阶级中那些衣食无忧的个人才会产生一种原子式个人的幻觉.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单纯原子般的关系,从而,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的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首先就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这一点而表现出来.”[8]113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分工的高度发达,所有的人之间都是一种相互对立的普遍竞争关系,每个人都依赖供给和需求,由此,供给方和需求方“这两个总和是作为两个统一体,两个集合力量来互相发生作用的.个人在这里不过是作为社会力量的一个部分,作为总体的一个原子来发生作用,并且也就是在这个形式上,竞争显示出生产和消费的社会性质”.[9]215因此,所谓原子式个人,实际上是漠不相干或互相对立的个人们中的一员.

  由此出发,马克思对那只被夸上天的“看不见的手”(哈耶克主义者就是用这只“手”否定了整个人类)作了批判.马克思指出:“经济学家是这样来表述这一点的:每个人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仅仅是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样,也就不知不觉地为一切人的私人利益服务,为普遍利益服务.”马克思指出了问题的要害:“关键并不在于,当每个人追求自己私人利益的时候,也就达到私人利益的总体即普遍利益”,因为从这种抽象的说法反而可以得出结论:每个人都互相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关键倒是在于: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由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2]50-51人并没有成为原子式的个人,他只不过由一种社会形态即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进入另一种社会形态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而已:“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他必须生产一般产品——交换价值,或本身孤立化的,个体化的交换价值,即货币.另一方面,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2]51

  这就是说,当马克思谈到“物的依赖性”时,他所指的并不是对自然物的依赖,而是对货币和资本的依赖.货币是对商品的支配权,资本则是对他人的劳动力的支配权.“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这种必然性本身证明了两点:(1)个人还只能为社会和在社会中进行生产;(2)他们的生产不是直接的社会的生产,不是本身实行分工的联合体的产物.个人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但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做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2]52-53第三大社会形态恰恰是要扬弃这种物的依赖性社会.

  从对原子式个人的这种认识出发,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世界的人权、平等、自由、安全、法治、等价值作了系统的批判.

  首先,所谓人权,在马克思看来,“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即“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1]40人权并不是把人和人联系起来的权利,而是把人和人分割开、对立起来的权利.它是个人成为原子式个人的法权基础.马克思引用的法国1793年宪法《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第2条,指出:人权包括平等、自由、安全、财产等权利.要研究人权,就必须对这些权利的内容和涵义进行分析.

  其次,马克思分析了作为基本人权的“自由”:“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从事任何不损害他人的事情的权利……这里所说的是人作为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的自由.”因此,他人是自己的自由的界限,或如萨特所言:他人是地狱.马克思揭露说:“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隔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隔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1]41除了信仰自由等理论上的自由之外,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

  再次,马克思分析了私有财产对于原子式个人的意义:“私有财产这一人权是任意地、同他人无关地、不受社会影响地享用和处理自己的财产的权利;这一权利是自私自利的权利.这种个人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应用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这种自由使每个人不是把他人看作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1]41私有财产意味着你的就是你的,不是我的;我的就是我的,不是你的.因此,它是一道鸿沟、一堵墙,把人与人分割开、对立起来.

  最后,马克思分析了平等和安全这种人权:“平等,在这里就其非政治意义来说,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1]41换言之,就每个人都是孤立的和自私自利的、排斥他人的意义来说,他们是平等的.而安全则是社会为了维护自己每个成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而给予他的保障:“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只是为了保证维护自己每个成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市民社会没有借助安全这一概念而超出自己的利己主义.相反,安全是他的利己主义的保障”.[1]42安全这种人权要保障的是人与人分割、对立的权利,而不是人与人结合的权利.

  马克思总结说:“可见,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在这些权利中,人不是被当作社会存在物,相反,社会显现为各个原子式个人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1]42

  在这种背景下,资产阶级法治和就必然具有自己的特色:

  首先,国家和法是通过契约形成的一套普遍规则.法只保护原子式个人即保护个人的孤立、本原和自然的特征以及由此派生的一切,不保护结合、集体本原和社会特征,除非结合、集体和社会本身是由个人通过让渡权利而形成的,并且这种让渡的权利能够被收回、而没有让渡的权利则作为保留权利由单个人所享有.“因此,这种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前提.他就是国家通过人权予以承认的人.”“政治国家的建立和市民社会分解为独立的个体——这些个体的关系通过法制表现出来,正像等级制度中和行帮制度中的人的关系通过特权表现出来一样——是通过同一种行为实现的.”[1]45既然如此,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即非政治的人,必然表现为自然人,而人权则必然表现为自然权利.公民、政治人只是抽象的人、人为造出来的人、寓意的人、法人.“现实的人只有以利己的个体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真正的人只有以抽象的citoyen[公民]形式出现才可予以承认.”[1]46

  其次,资产阶级以私有制基础上的人权和自由为前提,它并不是建立在人与人联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相互分隔、相互对立的基础上,是自私自利的个人之间的政治关系.既如此,制只能是朋党政治.通过程序选出的政权只代表一部分公民而无法代表全体公民,因为它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而且,这里的“多数”只是理论上的多数,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仅仅是少数,比如在率低的场合就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因为通过相互竞争形成的整体利益不同于通过联合而形成的整体利益,后者的稳定性在前者那里并不存在.竞争所造成的变化使得整体的各部分之间只存在短期利益的一致,不存在长期利益的一致,因此与那种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共同体中的制度(比如雅典的制度)不同,资产阶级只能是一种不稳定的,其背后是变动着的阶级利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法国历史的考察(如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原子式个人这种客观假象的形成有其历史必然性.它是假象,但它并不是可以随意消除的;相反,它是客观的即历史地形成的,因而也只能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历史条件的发展而消失.

  四、“原子式个人”与有个性的个人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是对象性存在物.这不仅是说,人离不开对象,没有对象人就不能生存;而且是说,人的活动必定是对象性活动,人只有在对象性活动中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自由不是在幻想中摆脱自然界和社会而独立,而是把自然界和社会变成自己“无机的身体”.[1]161想象中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通过自然界和其他人而实现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就要求摆脱人和自然的对立、人和人的对立,实现人和自然、人和人的一致.只有在一致中才有自由.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和自然、人和人并不是天然一致的,而是通过实践或在历史中达到一致的.恩格斯的名言“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1]295和马克思的名言“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500就是他们这种思想的体现.

  由此观之,只存在有个性的个人,不存在原子式个人.前者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统一中获得自由,后者幻想摆脱自然和社会而获得自由.

  所谓三大社会形态即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和人的自由个性社会,并不意味着在“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中不存在对物的依赖,而是通过直接依赖人去间接依赖自然物(因为人必须通过共同体获取吃喝拉撒睡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也不意味着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中不存在对人的依赖,而是通过对“社会的物”即货币和资本的直接依赖去间接地依赖人(因为货币和资本本来就是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对象化、物化);同样,自由个性并不意味着个人能够脱离自然界和社会,而是说,自然界和社会不再构成对个人的活动的限制和支配,只构成个人的活动的条件,帮助和促进个人达到自己的活动目的.人既生活在自然界中,也生活在社会中,因此不可能摆脱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依赖,但可以使这种依赖不构成自然界和社会对个人的限制和支配;相反,人可以在自然界和社会自动地满足个人的依赖感的基础上,达到个性的自我塑造、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

  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个人不可能摆脱依赖,只能摆脱限制和支配,因此,表面上看,划分三大社会形态的标准似乎是依赖关系,实际上却是限制关系和支配关系: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实际上是集体对个人的限制和支配基础上的个人对集体的依赖;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实际上是物对人的限制和支配基础上的人对物的依赖;而自由个性则是既摆脱了集体对个人的限制和支配、又摆脱了物对个人的限制和支配的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依赖.依赖并不使人失去自由,只要人能够支配这种依赖关系,从而使它服从和服务于人的自我实现;使人失去自由的是借助于这种依赖对人的限制和支配.

  这就是马克思对“对象化”和“异化”的著名区分的本质.自由意味着摆脱异化,而不是摆脱对象性.非对象性意义上的自由只是一种纯粹的幻想.

  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一个存在物如果本身不是第三存在物的对象,就没有任何存在物作为自己的对象,就是说,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1]210只有对象性的存在物才能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在人的本质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因此,“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1]209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和对象性的社会存在物的活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也就是说在自身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的对象.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是说它是受动的.”“因此,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的存在物.、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

  对象性活动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自我确证,另一种就是异化.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异化”意味着对自身的否定.“异化”之所以遭到反对,并不在于它体现了依赖关系,从而使人作为受动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而存在(因为人本来就是对象性存在物,不可能不依赖对象),而在于它是人的对象性活动的结果反过头来反对人自身.自由意味着摆脱异化,实现自我确证,而不是摆脱对象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发表了他的名言:“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10]120

  一旦认识清楚对象化与异化的区别,克服异化的道路也就显现出来了.正如异化是人的自我否定一样,异化的扬弃是对这种否定的自我否定.唯物史观的本质在于弄清异化产生的机制和扬弃异化的历史条件.这就是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及其历史发展.

  限于篇幅,这里仅列举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几段话来说明要点:

  第一,“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不过当然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自己,而不是意识形态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1]571不存在原子式个人,只存在历史的个人,即生活在特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个人.

  第二,所谓“自由”,指的是个人能够支配自己的生活条件,并用它来发展自己的个性,但是,“有个性的个人与阶级的个人的差别,个人生活条件的偶然性,只是随着那本身是资产阶级产物的阶级才出现”.[1]571-572这里所说的“本身是资产阶级产物的阶级”指的是无产阶级.

  第三,“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过去的共同体之所以构成对人的限制和支配,是由于它们是“冒充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这些共同体“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共同体中,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第四,“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这里的“现存的条件”显然是指私有制即人与人对立的条件.“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1]574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存在个性自由的人,即真正的个人.

  马克思把生产方式称为谋生的方式,[1]602认为在生产力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在短缺和匮乏的时代,它只能造成私有制,因为私有制通常比公有制更有效率.在低生产力水平上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只会导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而在过剩经济特别是资本过剩的条件下,私有制却会使人类陷入危机,只有公有制帮助人类摆脱这种危机.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了前一点,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正在证明后一点.

  商业劳动与工业劳动分离的过程,是商品转化为货币的过程和市场经济形成的过程.中国历史上一直是重农轻商,所以这一过程虽然曾经达到很高的程度,但始终没有完成.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个人属于“单位人”,吃喝拉撒睡都由单位承担,形成了“企业办社会”的格局.这固然有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在短缺经济条件下,不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解放生产力”的举措中,最重要的是人的解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民经商”和“全民炒股”的说法虽然夸张,但其中的价值观把“物的依赖性”揭示得淋漓尽致.中国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完了西方从古希腊城邦灭亡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这两千多年才走完的原子式个人幻象形成之路.这导致了双重的后果:一方面,它使被束缚的生产力迅速释放出来,中国经济总量迅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另一方面,中国人在丢掉传统中的重农轻商因素后,迅速由道德人转变为经济人.虽然所谓“经济爬坡,道德滑坡”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不仅中国农村土地公有制使农民工在失业后不致像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者那样失去生计,而且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党的共富政策也缓解了局部的两极分化所导致的极端后果;然而,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许多人那里还是遭到了颠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使“原子式个人”成为一部分人新的信仰,对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构成了严重的冲击.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主义成分的迅速扩张,使很多人搞不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甚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与资产阶级的普世价值混为一谈.[11]

  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进入产能过剩、资本过剩的经济新常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它表明,用解决短缺经济问题的办法(如人为刺激经济继续增长)解决过剩经济导致的问题,不仅根本行不通,反而会加重由过剩带来的病症.中国生产的价值量虽然在2017年刚刚达到美国的三分之二,但每年生产的使用价值量早在2015年就已经超过美国.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中国迅速抵达物质生产的界限,终于有可能满足全民的自然需要或物质需要.与此同时,社会需要和个性需要凸显出来,一方面成为瓦解旧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力量,另一方面成为创造新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动力.个人的社会需要的产生刺破了原子式个人的幻觉.原来在短缺时代感觉不到的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等社会需要迅速涌现出来,而“冷酷无情的交易”却无法满足这些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十九大报告提出“美好生活需要”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极为迫切的实践意义.它不仅把社会需要的满足从而把人的全面发展、而且把个性需要的满足从而把人的自由发展提上日程.

  如果说,自然需要的满足将使个人的自然对象性得到实现,那么,社会需要的满足就将使个人的社会对象性得到实现.这必将为个性需要的满足即人的自我对象性的实现创造条件.“美好生活需要”呼唤真正的共同体,在这样的共同体中,自然界和社会不再是个人发展的障碍,而是每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12]592将由此终结,真实的而不是想象中的自由个人将由此诞生.在这一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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