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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跟曹雪芹是《红楼梦》前八十回原创作者吗?方面学术论文怎么写

主题:红楼梦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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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10-0289-02

《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为曹雪芹,最早是由胡适先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提出的.近百年来,不断有人对此说提出异议,但似乎并没有得到红学界重视.笔者认为,《红楼梦》原创作者另有其人,《红楼梦》现有考证的结果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已经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足够的信息.现就此提出自己的看法,供爱好者共同探讨.

一、从第一回谈起

根据《红楼梦》第一回描述,《红楼梦》前身《石头记》(又名《风月宝鉴》、《情僧录》等,以下简称《风月宝鉴》)是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石头有了灵性,变成一块通灵宝玉,到人间走了一遭后写成的.“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才形成现在的版本.

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红楼梦》的创作分为《风月宝鉴》创作和披(批)阅增删两个阶段.

2.《红楼梦》是典型的自传体小说,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的.

3.《红楼梦》披阅增删者是曹雪芹.

4.《风月宝鉴》作者有可能就是曹雪芹,但也可能另有其人.

对于前三点,学术界并无大的分歧.我们重点讨论第四个问题.

二、曹雪芹从未经历过繁华生活

胡适先生认定曹雪芹是《石头记》作者的第一条证据,也是最重要的证据是“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注1),并认为小说是依据其本人经历写成的,这一点很有疑问.

《红楼梦》一般认为是以曹氏家族由盛变衰的一段过程为基础写成的.我们不妨先从历史时间入手进行讨论.

从考证资料看,曹家的衰败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曹家从曹雪芹爷爷曹寅开始就因接驾导致亏空受到追究.1723年(雍正元年),与曹家关系甚密,曹寅之妻兄,同样因亏欠国库银两受到追究的李煦家被抄(第七十四回写甄家被抄可能暗指此事),李煦被判斩刑(后改为流放打牲乌拉),曹家未被抄家,雍正限其3年内将亏空还完,必使曹家受到巨大震撼.1724年,担任江宁织造的曹頫在向雍正的奏折说,“窃念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唯有感泣谢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注2)曹家的繁华至此应当止步.因此1723年应当是《红楼梦》故事的最晚时间.

《红楼梦》似乎只写了区区数年的事,但从批书人“经过、见过”康熙南巡和“借省亲写南巡事”批语分析,素材至少可以上溯到1707年康熙最后一次南巡,作者显然在时空上进行了剪裁.

再从脂批角度分析.第十八回有一大段夹批,有“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的批语,第十三回有“屈指卅五年”、“三十年前事见书于卅年后”等批语(注3).脂评最早完成于1754年.按1754年计算往前推30年至35年,为1719年-1724年.脂评既有可能是在评点过程中所批,也有可能在成书后若干年后补批,夹批一般属于前者,因此,批语很可能早于1754年,脂批透露的时间与历史上曹家衰落时间十分吻合.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红楼梦》写的大致是曹家1707年至1723年的事.自传体小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我们不能按小说按图索骥,要求作者经历与小说主人公完全相同,但作者个人经历应与主角大致相似,应当经历过小说中的主要场面,年龄当与小说中的主角贾宝玉相当.再来看曹雪芹.曹雪芹生年最早的说法是生于1715年,即使采用此说,曹雪芹年龄尚小,自记事以来,就没有经历繁华生活,更不符合主角贾宝玉的条件,也就不可能是原创作者.

三、脂砚斋才是贾宝玉的原型、《风月宝鉴》作者

贾宝玉的原型不是曹雪芹,那么原型是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透露了大量信息,在此,我们只列出部分评语:

第五回袭人的判词后,有评语“骂死宝玉,却是自悔”;

第十八回元春省亲,写到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时,批有“批书人领过此教,固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吾何得为废人焉?”;

第十九回袭人哄宝玉说自己要走,宝玉“泪痕满面”,并保证改去自己的一系列毛病,包括骂追求功名的人为“禄蠹”、吃胭脂等.蒙侧批“不知何故,我亦掩涕”;

第二十二回,“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

第二十五回,写马道婆向贾母说消灾等事,遇到去见贾母的宝玉,见到宝玉脸烫伤,还向宝玉脸上用指头画了一画,口里嘟嘟囔囔的又持诵了一会.甲本侧批道:“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混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根据小说中情节,当时在场的男子似乎只有贾宝玉);

第四十八回写宝钗与母亲商量打算吃点亏让薛蟠出去做买卖的事,庚辰本批:“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脂砚斋.”

这些批语大多当为脂砚斋所批,还有一部分可能为畸笏叟所批.从这些批语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红楼梦》是以真实发生的事为基础写成的,主要人物均以真人为模特.

2.脂砚斋、畸笏叟均为曹氏家族成员,是《红楼梦》故事的经历人.从“凤姐点戏,脂砚执笔”、批书人之一经历过南巡,以及批语中多次提及的“三十年前”、“三十五年前”之语分析,其出生时间大约在1700年前后,当为曹雪芹的叔父辈(曹寅之子曹颙1712年接任江宁织造,三年后病逝,病逝时20岁;曹寅过继子、曹寅弟弟曹宣之子曹頫接任,时16岁).

3.从袭人的有关批语看,脂砚斋是贾宝玉的模特.

4.批语中多次提及的作者明显也是脂砚斋、畸笏叟的同时期人,而不可能是曹雪芹.从小说明显的自传体特征,脂批中脂砚斋和作者雷同的经历、志趣,以及作者从未以任何身份出现过诸方面分析,脂砚斋就是《风月宝鉴》作者.

四、关于《红楼梦》作者的讨论

关于《红楼梦》作者,笔者有如下看法:

1.《红楼梦》的主要作者为脂砚斋和曹雪芹.

《红楼梦》是脂砚斋和曹雪芹合作完成的作品.脂砚斋是《风月宝鉴》作者,是《红楼梦》故事素材的提供人,也是《红楼梦》创作思路的奠基人.曹家被抄时他已经成年,很可能是戴罪之身,因此,不得不隐匿自己的作者身份.对此,他并不甘心,只好通过评点方式透露信息,抒发自己的情感.

脂砚斋从自己的思维角度对《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定位,其中对众多年轻女子的崇拜最能展现其个性.对其兄弟辈,如贾珍、贾琏、贾环评价均不高,小说背景虚构,内容却高度度写实,故有“用史笔”之说.

小说第一回中提及的作者也是指脂砚斋,所以,才会有“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半生潦倒之罪”的说法,在作者上方的朱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之笔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正是暗示除曹雪芹之外作者另有其人.

2.在曹雪芹再创作《红楼梦》过程中,脂砚斋主要精力放在评点和协助整理方面,但仍有写作决定权.《红楼梦》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之死,脂砚斋批道:“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一个“命”字,凸显了其作者和长辈地位.

3.曹雪芹是处于明处的《红楼梦》再创作人.《风月宝鉴》可能是笔记或尚未定型的小说,手法上也许较为直露,曹雪芹为《红楼梦》“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删去了他认为不宜保留的内容,并将部分故事情节隐写(所谓“草蛇灰线”),既可以避免“文字狱”之灾,又增强了艺术感.曹雪芹没有改变原作者的立场和原著的基本思路,但不排除曹雪芹将自己熟悉的人物及自身经历在不影响小说整体风格的前提下写入小说,同时创作了大量诗词.可以说,《风月宝鉴》能够升华为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曹雪芹功不可没.曹雪芹死后,脂砚斋批道:“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赖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笔者认为,脂砚斋视曹雪芹为作者之一,将自己和曹雪芹以作者身份并列.

4.曹雪芹不是《风月宝鉴》作者还可以找到一些证据.第一回贾雨村口占五言一律,甲侧批“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毫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第二回回前诗有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脂砚斋第七十五回还有庚批“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的批语.这些批语表明写诗是曹雪芹所长,直言曹雪芹“撰此书”,肯定其作者地位,但与脂评在他处只提“作者”而从不透露作者是谁的提法迥异,暗示此作者并非彼作者.再如第一回中的“披阅增删”也很有疑问.若曹雪芹是《风月宝鉴》作者,他要再创作,断不必批,更不需阅.只有他人作品才需要熟悉、理解、消化,才有“披阅”过程.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将贾宝玉与脂砚斋并列,暗示二人为同一人,若解读为两个人,似乎跳跃太大,失去关联.

五、结尾的话

《红楼梦》原创作者非曹雪芹并非笔者新发现.近百年来,对此问题存疑的学者不乏其人.主张曹雪芹是作者的开山鼻祖胡适先生认为脂砚斋是贾宝玉的原型,是作者,“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但他认为脂砚斋就是曹雪芹,与他自己早期说法自相矛盾.吴世昌等红学家认为"脂砚斋是贾宝玉的模特儿",徐乃为先生认为《石头记》的作者是曹寅的养子曹颜,并从《石头记》早期流传情况判断,《石头记》的创作始期在1728年左右,从而以曹雪芹其时太年幼否认了曹雪芹是《石头记》的作者(注四).这些观点都很有见地.本文重点在于从时间上入手,以脂批为证据,并力图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提供旁证.笔者认为,脂批是最了解《红楼梦》的人所批,所提供的《红楼梦》背景资料是最直接、最详实、最可靠的,只要正确解读,所有批语与小说都可以相互印证.

纵观主张曹雪芹为惟一作者的学者所提供的外部证据,在证明曹雪芹是原创作者方面并无价值,被视为“铁证”的,来自《红楼梦》第一回的正文及脂批的证据,恰恰又“烟云模糊”.从字面上看,虽可以理解为作者是曹雪芹,但理解为曹雪芹,经历不合,年龄不合,与他处脂批不合.

主张曹雪芹为惟一作者的学者各自说法并不相同,一些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自传体小说学者,往往在时间上打马虎眼,将《红楼梦》故事发生的时间肆意后推或含糊其辞,将曹雪芹生年往前移.甚至干脆将脂砚斋和曹雪芹认定为同一个人,都经不起推敲.前引脂批中多处表明的脂砚斋和曹雪芹不是同一人.脂砚斋自称“老朽”,曹雪芹当时只有三十岁左右或更年轻,两人有较大的年龄差距.曹雪芹死后,脂砚斋还活着并留下大量评语;脂砚斋死后,畸笏叟批语将曹雪芹、脂砚斋并提.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曹雪芹是根据长辈和旁人讲述独立创作了《红楼梦》,这一说法也很难站住脚,《红楼梦》中明明提及《红楼梦》来源于《风月宝鉴》,脂批中多次提及“作者”,都说明《红楼梦》不是源于口述.再则,如此大容量的家庭琐事、恋爱及闺阁纠葛细节通过口述传递且不失真是不可想象的.贾宝玉有异性崇拜、同性恋和性倒错倾向,不易为他人接受,脂砚斋自己不忌讳这一点,曹雪芹断不会以这样的角度去写自己的长辈,也不会对也许还在世的其他长辈如此贬低.

脂砚斋是《红楼梦》作者的证据十分充分,却一再被否认,证据贫乏且逻辑混乱的曹雪芹作者说却占据主流,令人费解.先入为主的将曹雪芹认定为原创作者,曲解脂批,将脂批中提到的作者一概认定为曹雪芹,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混乱,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另一方面,是不是在有意维护某些学者的主张?一些学者对自己观点中的矛盾置之不顾,却对脂砚斋为作者的说法提出种种苍白的否定意见,笔者以为,这种态度在学术方面是不可取的.

脂砚斋究竟是谁?从曹寅女儿曹佳经历颇似元春来看,脂砚斋当为曹寅之子或嗣子.曹寅嗣子曹頫16岁接任江宁织造,经历过康熙最后一次南巡,是家族衰败全过程的见证人.小说故事涉及时间长达十多年,但小说中的贾宝玉在林黛玉进大观园时14岁,到80回还只有16岁,作者似乎在回避主角16岁之后的经历,因此,脂砚斋就是曹頫不无可能.对此,笔者不想妄下结论,只是希望证明脂砚斋才是原创作者.建议读过本文的读者认真看看《红楼梦》第一回,看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许会有所获.

参考文献

[1]见胡适《红楼梦考证》P91,岳麓书社1999年4月第一版.

[2]见郑铁生《刘心武“红学”之疑》P197,新华出版社2006年1月.

[3]本文所引用的《红楼梦》正文及脂砚斋均等人批语均来源于由霍国玲、紫军校刊的《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东方出版社2006年1月.

[4]有关资料见白盾、汪大白《红楼争鸣二百年》,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

此文结论:此文为一篇关于经典红楼梦专业范文可作为曹雪芹和《红楼梦》和原创作者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红楼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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