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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研究有关论文例文 跟二十所扩大党内基层建设和类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主题:和研究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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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内是党的生命.我们党自从建党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建设.党成立90 多年、执政60 多年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内得到较好发扬,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党内受到削弱和破坏,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党内基层建设是党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党内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在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克服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如何有效化解党面临的“四大风险”,如何保持党所固有的先进性、纯洁性、原则性,等等,都要求我们要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不断扩大党内基层,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关键词】:党内基础;建设;探讨

1.二十所扩大党内基层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发展党内,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二十所党委始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建设,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优化党内工作机制,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有力凝聚了广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了党员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热情,有效提振了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精气神,进而引领和促进了二十所可持续发展.

1.1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

2010年6月,二十所党委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所内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党务专家起草和拟定了《中国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代表大会常任制暂行条例》,在多次广泛征求全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后,经过反复修改,最后提交二十所第七次党代会审议通过.在具体做法上,一是党代表实行任期制.即:党代表任期与本届党委会同届同期,任期五年,大会选举产生的党代表,在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均享有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在党代会和基层支部的日常工作及党内事务中发挥党代表参与、监督、评议的作用.二是党代会实行年会制.即:党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依届次召开.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两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评议党委、纪委的工作并对“两委”来年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主要领导就研究所的重大改革经营工作做专题报告,面对面地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贯彻执行.截至目前,二十所按照《暂行条例》规定,如期召开了七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搭建了建言献策新平台.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充分发挥党代会和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有益探索,是加强研究院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内建设的创新实践.它扩大了党内,加强了党内监督,有效地发挥了党代会和党代表的作用.在每年的党代会上,审议“两委”报告、评价“两委”工作,讨论重大事项.党代表和党员参政议政的意识、履职意识、参政议政能力显著加强,为推动研究所的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2 实行党代表提案制

在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上,为更好地保证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参与党内事务和二十所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3年,二十所党委根据《中国章程》、《中国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代表大会常任制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实施了《中国中国电科第二十研究所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暂行办法》,成立提案工作小组,确保党代表可以在党员代表大会期间,也可以在闭会期间,就二十所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向提案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了以“交办、*、督办、答复、回访、总结”为具体承办党代表提案的“六步工作法”,切实提高党代表提案制的质量和效率.在党代会年会期间,提案工作小组向大会报告党代表提案*情况,同时对上一年度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对*提案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承办人员,给予奖励.截至目前,共计*各类提案20余件.通过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有效扩大了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参与党的建设、推进党内、加强党内监督和推动二十所改革发展的积极性.1.3 扎实推进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是党内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二十所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集团公司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凡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的精神,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努力从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机制、实践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党务公开程度明显提升.一是顶层谋划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二十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二十所党务公开制度》,对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健全了党务公开组织机构,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党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设立了党务公开信息员,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细化党务公开内容,建立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将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职工情况,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党的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公开的事项等9项内容列为党务公开的一级目录,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落实情况、党员教育活动计划落实情况、党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36项内容列为二级目录.三是创新党务公开形式,丰富党务公开载体.在党务公开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注重创新和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通过所局域网、《二十所报》、职工论坛、党内文件、党内会议、电子屏、所内橱窗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实施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建设.

1.4 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利

没有选举,就没有党内.党内选举,既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内的必要程序.二十所党委严格执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及《二十所党代会常任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每位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使党员的选举权得到了充分体现.一是在党委换届选举中充分体现党员的权利.党委、纪委候选人的确定、大会的选举均能严格执行《中国章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程序要求.所七届党代会对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采取两上两下、两轮三个层次的提名推荐办法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提交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通过程序提出候选人并在党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充分体现了党员和党代表的权利和选举意志.二是在新建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及总支、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缺额增补中体现党员的权利.严格执行选举程序和组织审批程序,充分尊重党员的权利和个人意志.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程序及时增补.三是在所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中体现党员的权利.根据总支、支部党员人数确定名额,由各党总支、支部按程序选举产生,党代表任期与本届党委会任期相同.

1.5 定期评议党员和领导班子

按照《二十所党员评议、党支部考评和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办法(暂行)》规定,在每年的3月底前,二十所党委组织开展一次评议党员和基层领导班子工作.在评议党员方面,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全体党员评议会和群众代表测评会,按照党员自我评价(占10分)、党员互评(占20分)、群众评议(占20分)、支委评议(占50分)的步骤,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党员评议得分作为支部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基础依据,优秀、合格在80分以上的党员中产生,60—8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支部和本人要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作为优先参加所级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在评议领导班子方面,所党委每年在党员代表大会上接受党员代表的评议.所属党总支、党支部的评议采用支部自评、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分管党委委员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支部自评30%,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40%,分管党委委员考评30%的权重汇总.群众满意度测评总分为30分,单独计入汇总表.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由党委工作部提出考评和分类定级的初步意见报所党委审查评定,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五个等级确定分类定级结果.分类定级结果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奖惩.

1.6 拓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

用制度化的形式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加强党委委员、党代表、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既畅通了党员群众表达意愿、主张和诉求的渠道,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进了工作作风.主要做法有两点:一是建立“三联系”制度.即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每位党委委员在其分管的党总支、支部范围内联系不少于5名党代表,每位党代表分别联系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员不少于3名,每位党员联系群众不少于2名.建立联系关系的党委委员、党代表、党员坚持“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每年开展联系活动不少于2次,主要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走访、座谈、约谈、召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与党员群众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听取和收集党代表、党员群众对党的建设、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党代表、党员群众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填写《三联系意见建议呈报表》,由党委工作部进行分类整理,对其中影响重大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所党委.所党委经讨论后,对关系二十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出批示,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处理;对关系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所行政班子处理.二是建立了党委中心组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首先根据分管业务工作,确定2到3个部门作为个人的联系点.在此基础上,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到联系点调研,宣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各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的反映.指导所联系的部门努力营造科学和氛围,力促科技创新、深谋专业发展、强化市场开拓、加速人才培养.将科学精神和意识有机地统一起来,做到集思广益聚民智、群策群力谋发展.

2.在推进党内基层建设中显现出的问题

多年来,二十所党委结合实际,在扩大党内基层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对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内基层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二十所在推进党内基层建设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2.1 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意识还不强

党内基层的主体是广大党员,党员的主体意识、素养对推进党内基层至关重要.目前,我所一些党员主体意识不强,主动参与党内活动和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不高;在党内生活中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一些党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习惯于被动参与、被动服从,素养和能力还不适应发展党内基层的需要,影响了党内的深入推进.

2.2 党代会常任制的探索和实践还需进一步深化

为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所党委在制定《二十所党代会常任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又陆续建立了《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暂行办法》、《二十所党代表提案制暂行办法》两个支撑性制度.从5年多的探索实践来看,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对扩大党内基层、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但是,党代会常任制的实施是一个系统的建设工程,需要诸如党代表提案制度、党代表考核和评议制度、党代表调查研究制度、党代表质询制度、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作支撑.目前,我所党代会常任制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对常任制的全方位实施还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党代表的主体意识、履职能力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代会常任制整体功能和作用的发挥.

2.3 党内基层制度还不够完善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二十所党内基层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但很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对保障党员权利原则性要求多,可操作性具体措施少;有关党员权利的实体性规定多,程序性规定少;相关制度不衔接、不配套,有的制度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中存在随意性;制度的创新性和约束力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员主人翁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监督权的落实.

3.扩大党内基层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党内基层建设永远在路上.总书记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建设.”我们要加大党内基层建设力度,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自上而下的带动和自下而上的促进结合起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

3.1 加强对党员主人翁意识和意识的教育培养

广大党员有效的参与是实现党内基层的基点.基层党员是党内基层的实现主体,基层党员的参与程度决定了党内基层能否实现.因此,要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意识.一是要加强党员主体意识的培养.针对目前党员主体意识相对淡薄,不少党员仍然习惯于服从或者盲从,缺乏应有的权利意识和理念的现状,开展以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内教育,切实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二是要加强党员意识的培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平等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三是要加强党员参与意识的培养.为基层党员搭建党内基层的教育平台,组织参与党内生活的各项实践,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意识、参与意识,解决党员主人翁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的问题.

3.2 进一步完善党代会常任制

党代会常任制是实现党员权利的重要载体.从一定意义上说,提高党代会常任制的质量,实现党的重大决策化、科学化,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在于党代表能力素质的高低.因此要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党代表遴选和能力提升机制,以及完备的履职保障制度,使党代表的活动更有保障、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在遴选机制方面,一是要优化党代表提名制度,明确党代表不是一种自上而下授予的荣誉桂冠,而是按照规定自下而上选举产生能够代表和反映党员意志、政治素质高、意识强、具有足够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内先进分子.所属各党(总)支部在党代表提名中,要着力扩大提名范围,坚持代表条件,严格提名程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获得足够党员提名的,不应作为党代表候选人.二是要健全党代表竞选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逐步形成竞选的机制, 每一个候选人都应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三是要用明确的制度严格规定党代表中领导干部的恰当比例,扩大普通党员代表的比例.在能力提升和履职保障方面,一是要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即每年都应采取集中培训、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参观等方式对党代表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素质,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要建立党代表调查研究制度,使党代表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的提案更加符合二十所改革发展实际.三是要建立党代表考核和评议制度,即每年组织党代表选举单位的党员、群众,对党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和评议,督促党代表积极履职尽责.四是要建立党代表质询制度,充分保障党代表的监督权力.

3.3 进一步健全党内基层制度体系

发展党内基层最终要靠制度来保障.党的十八大要求,坚持集中制,健全党内制度体系,以党内带动人民.为此,必须认真总结党内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的新措施、新途径,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基层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内基层制度法律审核管理办法,重点审核党内基层制度之间以及党内基层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情况,防止制度规定之间相互冲突.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健全党员参加党内事务讨论制度,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采取党员议事会、党员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旁听党委会和支委会等多种形式,让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的真实情况,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三是要赋予“三会一课”等传统组织生活以新的内容和形式,使基层党内生活真正成为党员表达意愿、行使权利的平台,形成既严肃庄重又和谐活泼的党内基层政治生活氛围.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扩大党内基层是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二十所党委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发展党内基层,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权利意识,进一步完善党代会常任制,进一步健全党内基层制度体系,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从根本上激发党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全所党员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和助力二十所的全面创新改革发展.

括而言之,本文论述了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基层*和建设和扩大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和研究本科毕业论文和研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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