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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板正的人为张敦短篇集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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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思孝

1.作者印象

七八年前,我二十出头,是个不太合格的文学青年.不合格表现在不想再写作,之前确实处心积虑写了几年,都差强人意,只能自我否定.和朋友租住在房间里,不上班,想发财,也做过了些许无用功.事实表明,相较写作,本人更不是发财的料.假设当初一不小心发财了,我还会投入到写作中吗.不太好说.我们习惯用命运使然来粉饰自己,但更多的是形势所迫.夏天的时候,我将自己的梦境写成一篇小说,有点像那么回事.身边缺乏可以在写作上交流的朋友,之前果皮网刊看过张敦的几篇随笔,在他的博客上看到他号,加上他,然后给他看.张敦表示肯定.我们就这么认识了.张敦当时自娱自乐做叫《干》的电子杂志,第二期贴了我这篇小说.对我来说,是个珍贵的鼓励.那时,张敦已经写出名作《杀死房东老太太》(即书中的《带我去戈壁》).一对情侣杀死了房东老太太,然后逃跑到戈壁滩的故事.现实黑色,有些恶趣味.很对我的胃口.之后的日子里,我们时常在网上谈文学.文学青年又是同性,不谈文学怎么能行呢.也喜欢谈,不像现在,懒得说.后来,也陆续在网上和不少人谈文学,谈来谈去,能持续至今,还有联系的,不多,两三个而已,张敦是其中一个.

2010年南非期间,我从青岛坐火车去石家庄见张敦.所谓见网友,就是这么个意思.早晨三四点天还黑着到了张敦家,他那时没工作是个手工艺者,自己制作巧克力然后在网上售卖.也刚在石家庄购置了房产,一个单身青年,新房没什么生活气息,很冷清.我的出现也只让房间在冷清中多了一丝尴尬.它需要一个正处婚嫁年龄的姑娘.见面后,我们忍着困意,盘坐在窗台上,努力用言语增进彼此的感情,更多的是消解尴尬.张敦开始零星在期刊发表小说,拿出来给我过目.如果说张敦在写作上已经步入正轨,那么我还在站台上.文学没多谈,大而化之,无非是相互鼓励,多写,能行的.只说人吧,张老师为人正派,声音略带磁性,谈吐自然,慢语有力.文如其人,这话是对的.一如他小说里平稳叙述中隐藏着的狠劲,老张突然冒出一句脏话,也挺令人意外的.听者心中不免嘀咕,老张啊,你这么板正的人,怎么能骂人呢.设想下新闻联播的男主持人说句,的.不消说,两个初次见面的男网友,大多数时间,只能以尴尬来形容.我也免不了想,这个老张是个黄花大姑娘就好了,可以躺在床上聊文学嘛.夜晚来临,我们看影迷老张刚下的外国电影,记得是澳洲的.挺文艺的,看得只让我犯困.半年后,10月份,我回淄博老家准备结婚的事.张敦打电话说他正在淄博理工大出差,我们见了一面.中午吃饭,老张被鱼刺卡住了,专门去医院取刺.晚上一起住在旅馆里,具体都谈了些什么,也都忘干净了.2011年的时候,老张写了《毽客》,写得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出个这个样子的小说.第三次见面,也是迄今最后一次是2012年冬天,张敦来山东出差,转道来我这里.这时,老张已经结婚,女儿也快出生了.除此之外,自身都没什么变化.老张头发日渐稀少倒也是不争的事实.彼此在应付生活琐事的同时,也并未停止写作.

2.小说分析

老张在三十四岁的年纪,出版第一本短篇集《兽性大发的兔子》,对他来说,有点迟,但值得庆贺.书中收录了十七篇小说,以我个人对它们的观感,将其分为四组.每一组涵盖的篇目,多有共通的地方.

第一组《兔子》、《夜路》、《小丽的幸福花园》是北漂三部曲.以张敦短暂的北漂生活为现实依据,刻画出北京在初出茅庐的张敦眼中的面目可憎.弱小的主人公似乎并未作出反抗,便缴械投降.

《兔子》中的“我”刚来北京,去找朋友大男和沈非.大男和沈非养了两只宠物兔子,心血来潮他们要杀掉一只兔子煮了招待朋友.没有过多杀兔子的描写,也正是这样的留白,更加让人不适.文后,三个人坐着公交车,去郊外放生另外的一只兔子.“我们三个人站成一个三角形,护住中间的纸箱子.突然,箱子咚咚响了两声.我们都笑了,看来这只可爱的小兔子已经不耐烦了.”而这三个人,身居北京,何尝不是被饲养的小兔子.虽写的是兔子,更是自身的反照.

《夜路》写的是“我”和两个女人的感情纠葛.小丽担心“我”出轨,从外地跑到北京追查.而短暂的北漂生活,让“我”失去了性能力,即便是和小娜同睡一张床也没发生任何事.夜晚,小丽和小娜友好相处,睡在一张床上.“我”游荡在深夜的北京,走了半夜的路,回到单位.小说的后半段,着重描写了空旷的深夜北京.“我”走在街上,哼着张楚的《蚂蚁》.据我所知,在张敦写这篇小说时,“蚁族”这个新闻热词尚未诞生.

《小丽的幸福花园》是这三篇中,我认为在故事设计上最巧妙的一篇.“我”和小丽这对在北京同居的恋人,和平分手,女友去廊坊投奔前男友.文中着重描写了“我”送小丽去坐车离京.城市的压抑感扑面而来.送走小丽后,“我”回到住处,发现小丽留给自己的一千块钱和墙上的一个地址“幸福花园3-3-503”.故事至此可以结束.但“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暂且如此理解吧.“我”又跑到廊坊找小丽送钱.“我”这时的角色转变也很有趣,一天的时间,从现男友变成前男友,而小丽要投奔的前男友也变成了现男友.文中着重描写了“我”在廊坊坐公交车又打车找地址.终于站在门口,“我”和小丽破口大骂.而小丽口中用来威胁“我”的现男友,却一直没有现身.你说“我”何苦呢,跑那么远的路,单纯是为了送钱了,更多的是为了发泄心中的苦闷而已.北京带给“我”的怨气,在廊坊发泄一空.以小丽在墙上无意中写下的地址作为故事链接的桥梁,这个细节,很巧妙.

第二组《带我去戈壁》、《毽客》、《烂肉》是我认为本书可读性最强的故事三部曲.

《带我去戈壁》原名为《杀死房东老太太》,是我看的张敦第一篇小说.抛去喜爱,还有羡慕之感.这样的小说,是我想写的.故事不复杂,却有着浓郁的邪典味道.房东是漂泊在城市求生存的青年人们无法逃避面对的角色,且多为负面.房东老太太犹如鬼魅,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我”和女友小丽的生活,在诸如上厕所有没有冲水地有没有打扫干净等琐碎小事上挑毛病.“我”和小丽忍无可忍,将大米洒在楼梯上,老太太摔死了.读到老太太摔死的情节,心中痛快不已.可以笃定,张敦现实中会有几个想杀死的房东角色,正如你我一样.接下来他们考虑如何处理尸体,却迟迟拿不定主意.基于现实的写作,使其避免走入了俗套的剧情.他们买了纸钱,在郊区挖坑,埋掉老太太.焚香烧纸,如同安葬自己的亲人.房东成了真的鬼魅,一次次走进他们的睡梦中.荒诞的是,在睡梦中,房东慈祥善良,和他们达成了久违的共识,有了难得的和谐交流.这样的温情流露,带给你巨大的失落.何苦如此呢.“我觉得,我和小丽太过善良.像我们这么善良的人,根本不适合干杀人越货的事情.那些和我们有着深仇大恨的人,只要装出一副可怜相,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原谅对方.已经死去的老太太深知我们这一弱点,她已成功地加以利用.”

《毽客》中某大学举行晚会,一名女生在舞台表演的时候被人用锤子打死.据我所知,这确有其事,而且就发生在石家庄.这是一个充满画面感的凶杀现场.此事毫无疑问刺激了小说手艺人张敦的神经,他认为有必要写一下.凶案只是噱头.踢毽子才是本文的符号.剑客对应毽客.实话实说,踢毽子确实有些娘气,即便擅长者动作敏捷,却令人不得不往姑娘的身上靠.而一个热衷于踢毽子的年轻人,以其来锻炼身体用于复仇.黑色.

《烂肉》对有几年风靡全国的鉴宝节目进行了反讽.这是张敦亲口说的.张敦的朋友大亮跑到祖国的西部推销太阳能热水器.西部阳光很多,不用太阳能热水器实在是太可惜了.而到了西部,大亮却发现根本无法打开市场,因为祖国的西部虽然阳光多,但是水资源匮乏.由于手机话费公司买单,大亮开始频繁给张敦打电话,排解寂寞.大亮讲在西部的所见所闻,偶然一天碰到盗墓的两个姑娘,被胁迫参与其中,收获了不少古董.而张敦一直不相信夸夸其谈的大亮.当大亮将一个古董瓷器寄给张敦后.在房东大姐的称羡之中,张敦将它摔烂了.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张敦写到了僵尸.这很奇妙.僵尸,本应存在于玄幻小说中的家伙,居然出现在了张敦的小说中.让我认为僵尸确实存在.当你将一切都写得如此真实,突然来个不那么真实的东西,你都会深信不疑.

第三组《美丽都》、《去街上抢点钱》、《知足常乐小姐》、《童子》中因有单个年轻女性角色出现,且和主人公保持着暧昧的关系,可以归类在一起.

《美丽都》原名《去找小姐的人还没有回来》,后一个名字更具吸引力,也文如其名.小说写的是,和“我”合租的搅拌车推销员方亮与友人外出找小姐却迟迟未归.方亮的女友方方未果,被“我”.一个腼腆到不敢和小姐对话的年轻人,在与方方一起寻找方亮的过程中,终于可以熟练地和小姐们对话.全篇散发着荷尔蒙的气味,充斥其中的名字,每个男青年都再熟悉不过.正如文中所言,哪个男青年的电脑中没有这些美好女性的视频资料呢.

《去街上抢点钱》有点雌雄大盗的意思,当然文中的男女称不上大盗,甚至只冒出了抢劫的念头,却始终没付诸实践.吸引我的是,男女相识的过程.他俩同时在街上看到一百块,女的先下手捡到一百块.男的心有不甘,抢了女的包.女的跟着男的来到他的楼下,让他还包,不然就威胁要报警.也因此,这对男女相识,开始了深入交往.不复杂,但相识的过程却很有意思.这像是,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美好的姑娘,然后心里开始构思如何能和她相识.

《知足常乐小姐》中男女相识的方式,是我曾经设想过的.你曾租住过的地方,搬走后,会有什么样的人住进去呢.主角“我”一天心血来潮,想去曾租住过的地方故地重游.知足常乐小姐就住在他曾住过的房间里.小说中,有对抗的描写.写实,且暴力.但吸引我的更多的是,“我”和知足常乐小姐认识的过程.让我有一丝悔恨,本该我也能这样写的.

《童子》中张东和周兰是这样认识的,“张东无所事事,去公园散步.公园有个池塘,周兰在边上走,突然掉下去.水不深,只能没过她的腰部.但她的叫喊声势浩大.张东刚好站在附近,飞身跳入池塘.俩人站在水里,面面相觑.周兰说,谁让你下来的?张东说,你叫什么?周兰说,我的叫声并不代表呼救.张东说,这是什么逻辑?周兰说,这是我的逻辑.”“这是我的逻辑”在文中出现过三次.这么一句话,将所有的不合常理归为正常.

第四组《我的文武老师》、《初见》、《暗园》分别写的小学初中高中,是学校三部曲.一直以来大家对想象力有一个误区,总认为天马行空才可称为想象力,殊不知对久远事物细节上的刻画,更能展现一个写作者的想象力.

《我的文武老师》对一个七八岁少年生活细枝末节的刻画,已经不能用逼真来形容,还原真相已无可能,张敦用武侠小说的笔法,写出了真实生活中的浪漫色彩.

《初见》写的是初中开学的第一天.这是每个学生都经历过的,阅读中也将我被遗忘的记忆重新打捞.此文行笔幽默,比如形容女生的胸部:“这个女生已经发育成熟,胸部很大,威风凛凛地蹭着桌子”、“李洁长得不难看,只是不像我们的同龄人.她的发育一马当先,让周霞这样的女生望尘莫及.我偷眼看着周霞的胸部,仅仅谨慎地鼓了点包”.张敦的小说惯用成语,在小人物身上添用正经成语,形成一种假正经的荒诞.里面还有几处描写,让我笑惨了.“王进哈哈大笑.我这一摔让他感觉十分平衡.他虽然没有翻过去,但下来的时候没有摔.我摔得够狠,把翻过去的荣誉摔没了.”

《暗园》写的是高中闭塞的寄居生活.“我”养成了在操场边角落里,对着同一根铁栏杆底部撒尿的习惯.企图用尿的腐蚀性,让栏杆断掉.但大亮用钢锯把栏杆锯断,两个人跑到路对面的公园短暂停留一下,如同犯人定时外出放风.两个人站在路边,汽车驶过.张敦写道,“一辆车驶过,把我们像火柴那样擦亮.”这个比喻太令人难忘了.小说最后,势利眼的班主任和副县长的儿子刘智掉进公园的坑里,“我”发动同学,一起将他们埋葬了.当真是为应试教育书写的浪漫色彩挽歌了.

前几天,张敦在一篇访谈中写道,“我们这个时代,农村青年几乎都要汇集到城市,尤其毕业于普通大学的那部分青年,高不成低不就,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的位置,他们又都有知识,有思想,不是行尸走肉,内心的苦闷可谓无边无际.那么,为什么作家们很少写他们呢?尤其是八〇后中成名已久的那批作家,他们笔下的人物好像都衣食无忧,压根不存在生计问题.也许,生计问题,根本不入他们的法眼.一个人一旦在生存上出现问题,难免与都市生活拉开距离,沦为不入流的边缘人物.没有人会关心边缘人物,即便是身处边缘的作家.”

虽然我不合适评论.以上说的也更多基于我们的友谊.拿我来对比老张的小说,明显的一点是,他的小说更加沉稳,字词安放更加妥当.这和个人的性格有关,老张擅长打磨,不急功近利.所以产量不高,每篇质量都有保障.可以说从一开始,老张的写作就不是青春期的写作,而是奔着写作工匠的路数去的.完全不必担心有天老张不写了.他只会以自己的节奏,越写越德高望重了.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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