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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皮鞋鳝丝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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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到上海,是1984年,大概是5月.上海文艺出版社举办“《小说界》第一届文学奖”的颁奖活动,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康家小院》荣幸获奖,我便得到走进这座大都市的机缘,心里踊跃着、兴奋着.整整二十年过去,尽管后来又到上海几次,想来竟然还是第一次留下的琐细记忆最为经久,最耐咀嚼.面对后来上海魔术般的变化,我常常有一种感动,更多一缕感慨.

第一次到上海,对我来说,有两个人生的第一次生活命题被突破.

第一双皮鞋

我的第一双皮鞋是那次在上海的城隍庙购买的.说到皮鞋,之前我有过两次经历,都不大美好,曾经暗生过今生再不穿皮鞋的想法.大约是西安解放前夕,城里纷传解放军要攻城,自然免不了有关战争的恐慌.我的一位表姐领着两个孩子躲到乡下我家,姐夫安排好他们母子就匆匆赶回城里去了.据说姐夫有一个皮货铺子,自然放心不下.表姐给我们兄妹三人各带来一双皮鞋,父亲和母亲让我试穿一下.我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就脱下来,脚被夹得生疼,皮子又很硬,磨脚后跟,走路都抬不起脚了.这双皮鞋我大约就试穿了一次,便永远被*在母亲那个装衣服的大板柜的底层.直到20 世纪70年代初,我已经在家乡的公社里工作,仍然穿着农人手工做的布鞋.

我家乡的这个公社辖区,一半是灞河南岸的川道,另一半即是地理上的白鹿原的北坡.干部下乡或责任分管,年龄大的干部多被分到川道里的村子,我当时属年轻干部,十有要奔跑在原坡上某个坪、某个沟或某个塆的村子里.费劲吃苦我倒不在乎,关键是骑不成自行车,全凭腿脚功夫,自然就费脚上的布鞋了.一双扎得密密实实的布鞋底子,不过一个月就磨透了.后来就咬牙花四毛钱给鞋钉一块用废弃轮胎做的后掌,鞋面破了妻子可以再补.在这种穿鞋比穿衣还麻烦的情境下,妻弟把工厂发的一双劳保皮鞋送给我了.那是一双翻毛皮鞋,我一年四季都把它穿在脚上,上坡下川,翻沟踔滩,都穿着它,既不用擦油,也不必打光.乡村人那时候完全顾不得对别人衣饰的审美,男女老少的最大兴奋点都集中在粮食上,尤其是关注春天的救济粮发放份额的多少.这双翻毛皮鞋穿了好几年,鞋后掌换过一回或两回,鞋面开裂,修补过不知多少回,仍舍不得丢掉.几年里不知省下多少做布鞋的鞋面布、锥鞋底的麻绳和鞋底布,做鞋花费的工夫且不论了.到我可以不再斤斤计较一双布鞋的原料的时候,我却下决心再不穿皮鞋尤其是翻毛皮鞋了.那种体验刻骨铭心:双脚的脚掌和十个脚趾,多次被磨出血泡,血泡干了变成厚茧,最糟糕的还有鸡眼.

这回到上海买皮鞋,原是动身之前就与妻子议定了的重大家事.首先当然是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改善了,有了额外的稿酬收入;其次,是因为工资也涨了;再就是亲戚朋友的善言好心,说我总算熬出来,成为有点名气的作家,走南闯北去开会,再穿着家里做的灯芯绒布鞋,就有失面子了.我因为对前两次穿皮鞋的切肤体验记忆深刻,倒想着面子确实得顾及,不过还是不选皮鞋而选择其他式样穿着舒服的鞋,不能光顾了面子而让双脚暗里受折磨.这样,我就多年也未动过买皮鞋的念头.“买双皮鞋.”临行前妻子说,“好皮鞋不磨脚.上海货好.”于是我就决定买皮鞋了.上海什么货都好,包括皮鞋.这是北方人的总体印象,连我做农民的妻子都坚信这一点.那天,一位青年作家领我逛城隍庙.在他热情而又内行的指导下,我买了一双当时比较高的皮鞋,穿起来宽大而气派.圆形的鞋头,锃亮的皮子细腻柔软,我断定它不会让脚趾受罪,就买下来了.买下这双皮鞋的那一刻,我心里就有一种感觉,我进入穿皮鞋的阶层了,这是类似进了城的陈奂生的感受.

回到西安市郊的乡村,妻子也很满意,感叹着我以后出门再不会为穿什么鞋子发愁犯难了.这双皮鞋,我只有到西安或别的城市开会办事时才穿,回到乡下就换上平时习惯穿的布鞋.这样,这双皮鞋似乎是为了给城里的体面人看而买的,自然也为了我的面子.另外,乡村里黄土飞扬,穿皮鞋需天天擦油打亮,太费事了;在整个乡村还都顾不上讲究穿戴的农民中间,穿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东走西逛,未免太扎眼……这双皮鞋穿得很省,我穿了七八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才换了一双新式样皮鞋.此时,在我居住的乡村,男女青年的脚上,各色皮鞋开始普及.

第一次吃鳝鱼

我第一次吃鳝鱼,也是那次上海之行的一大突破.关中人尤其是乡下人,基本不吃鱼,这成为外地人尤其是南方人惊诧乃至讥笑的蠢事.这是事实,这样的事实居然传到耳朵里.到陕西视察时,在一次会议上说:“听说陕西人不吃鱼……”其实秦岭南边的陕南人是有吃鱼传统的,确凿不吃鱼的只是关中人和陕北人.我家门前的灞河里有几种野生鱼,有长着长须不长鳞甲的鲇鱼,还有鲫鱼.稻田里的黄鳝不被当地人看作鱼类,而被视为蛇的变种.灞河发洪水的时候,我看到过成堆成堆的鱼被冲上河岸,晒死在苞谷地里,发臭变腐,没有谁捡拾回去尝鲜.直到20 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西安来了许多东北和上海老工业区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这些人因为买不到鱼而生怨气,就自制钓竿到西安周围的河里去钓鱼.我和伙伴们常常围着那些操着陌生口音的钓鱼者看稀罕.当地乡民却讥讽这些吃鱼的外地人:“南蛮子是脏熊,连腥气烘烘的鱼都吃!”我后来尽管也吃鱼了,却几乎没有想过要吃黄鳝.在稻田里,我曾像躲避毒蛇一样躲避黄鳝.看着黄鳝那黑黢黢的皮色,我不敢想象入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那天在上海郊区参观之后,晚饭就在当地一家餐馆吃.点菜时,《小说界》编辑魏心宏突然兴奋地叫起来:“这儿有红烧鳝丝!来一盘!来一盘鳝丝!”还歪过头问我:“你吃不吃鳝丝?就是鳝鱼丝.”我只说我没吃过.当一盘红烧鳝丝端上餐桌时,我看见一堆紫黑色的肉丝,心里就浮出在稻田里踩上滑溜溜的黄鳝时的那种恐惧.魏心宏动了筷子,连连赞叹味道真好,随后鼓动我:“忠实,你尝一下嘛,可好吃啦,在上海市内也很少能吃到这么好的鳝丝.”我就用筷子夹了一撮鳝丝,放进口里,倒也没有多少冒险的惊恐,无非是耿耿于对黄鳝丑陋形态的印象罢了.吃了一口,味道挺好,接着又吃了下去,每一口都在不断加深着从未品尝过的截然不同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的新鲜感觉.盛着鳝丝的盘子几乎被一扫而光,是餐桌上第一盘被吃光掠净的菜.似乎魏心宏出手最频繁.多年以后,西安稍有规模的餐馆也都有鳝丝、鳝段供食客选择了,我常常点一盘鳝丝.每当此时,朋友都会侧头看我一眼,那眼神里的诧异和好奇是不言而喻的.

有两把小勺子,也是此行在上海城隍庙买的.不锈钢的,把儿是扁的.从造型到拿在手里的感觉,都特别好.不知在什么时候弄丢了一把,现在仅剩一把,依然光亮如初.有时出远门图得自便,我就带着这把勺子,至今竟然整整二十年了.

告别布鞋换皮鞋的过程发生在上海,吃第一口黄鳝的“食品革命”也始发于上海.这些让我的孩子听来可笑到怀疑其虚实的小事,却是我这一代体验过“换了人间”这个词的人难以抹去的记忆.记忆里的可笑和庆幸,肯定不只属于我一个人.

摘自《白鹿原上》江苏文艺出版社图/ 连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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