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专科论文>材料浏览

新型农业方面开题报告范文 和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的动态信贷博弈以山东省烟台市为例方面毕业论文范文

主题:新型农业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4

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的动态信贷博弈以山东省烟台市为例,本文是新型农业方面开题报告范文与担保机构和博弈和信贷相关论文例文.

新型农业论文参考文献:

新型农业论文参考文献 农业论文农业机械期刊农业期刊农业期刊有哪些

摘 要: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山东省烟台市银行业积极作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本文运用博弈论对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的信贷关系上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与无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相比,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银行机构放款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还款的意愿,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性担保机构.

关键词: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博弈;担保机构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8.10.01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业经营方式,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机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农户分散经营导致市场竞争力不足,高端、差异化、个性化的农产品相对短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改善总体滞后等.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近期提出,积极培育和壮大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竞争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市场环境和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实现了农产品的集中营销,克服了个体农户分散、生产经营能力不足、经营的低效性和盲目性等问题.相对于普通农户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企业化运行,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自己的生产,对农产品的质量、个性化等方面要求更高,生产管理严格,科技开发、应用等能力更强,更加重视规划化集中经营,可以更好地利用现代化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积累资金很难满足生产需要交通、生产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等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生产资料购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需要银行业的大力支持.

二、山东省烟台市银行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

在国家政策和监管部门的引领下,山东省烟台市银行业积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接,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实现稳步增长.截至2018年5月末,烟台银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达87.9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47亿元.其中,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1.91亿元、支持专业大户7.59 亿元,分别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67.84%和6.28%.

(一)制定专门政策,优化信贷审批

烟台银行业积极响应国家部署,制定专门信贷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显示,辖内12家银行业机构制定了专门的信贷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同时,辖内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莱山齐丰村镇银行了解到烟台鸣环禽业专业合作社有融资需求,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在审查结束当天及时召开贷审会,总共用时7天为合作社发放贷款280万元.

(二)丰富金融产品,创新担保方式

烟台银行业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积极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开发了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金融产品.调研显示,自2017 年烟台银行业先后创新16个信贷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烟台银行业不断创新抵质押方式,积极运用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为抵押,适当增加保证类贷款比例.截至2018 年5 月末,烟台银行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类贷款45.39亿元,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贷款余额的51.64%.农业银行烟台分行将苹果作为可接受质物进行了准入,开办了全省首笔苹果质押贷款,突破了长期以来烟台苹果行业贷款难的问题,截至2018年5月末,该分行苹果质押贷款余额2590万元.

(三)实行优惠利率,降低融资成本

烟台银行业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优惠利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降低融资成本.烟台农商银行为山东荣华食品有限公司累计发放1.25亿元贷款,贷款平均利率5.31%,低于同档次利率1.19 个百分点;为烟台康寿源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发放700 万元贷款用于黑猪饲养,考虑该企业处于成长期,资金压力较大,该行给予企业执行贷款利率较同档次降低1.5 个百分点.

三、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的信贷博弈比较分析

调研发现,制约银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抵押物缺乏,引入担保机构是一个解决抵押物缺乏的一个很好因素.本文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对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担保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一)银行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博弈

1.模型假设.在现实中,银企信息是不对称的,双方不掌握对方的完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特提出如下假设:

(1)银行是风险厌恶型的,追求利润最大化,且风险可控.假设银行发放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笔贷款本金为P,此笔贷款的贷款利率为I.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中提供抵押物,抵押物被处置后价值能够覆盖贷款的本息.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风险中立型的,追益的最大化,从银行获取的信贷资金主要用于风险项目.风险项目能够产生的收益为R(P),收益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能归还该笔贷款的时候,如果该笔贷款有抵押物,这时银行就会拍卖抵押物来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抵押物能够顺利处置,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产生潜在的损失L(这种潜在的损失可能来自于信用评价的降低、名誉的受损等方面);如果该笔贷款没有抵押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产生潜在的损失.

2.博弈分析.在双方的贷款行为中有四种博弈策略,分别为:(1 )银行放款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约,双方收益相应地分别是PI,R(P)-PI;(2)银行放贷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如果无抵押,双方的收益分别是-P-PI,R(P)+P+PI-L;如果有抵押,那么双方的收益分别是PI,R(P)-PI-L;(3)银行不放贷的的情况下,无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违约,双方不发生借贷行为,双方受益都是0.

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银行放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会导致银行的本息完全损失.为了降低这种风险,银行会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足额的抵押物,同时对于抵押物的质量和数量提出严格的要求,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提供优质的抵押物,那么银行会很大程度上拒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对于大型企业等优质客户来说,风险相对较高,为了弥补管理成本和防范信用风险,银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利率要求较高.总体来说,在没有担保机构担保的情况下,相对较高的贷款成本与对抵押物的高要求会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获取资金.

(二)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担保机构三方信贷博弈

1.模型假设.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贷获得率,引入担保公司参与到信贷博弈中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博弈三方分别是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假设条件如下:

(1)信贷博弈是动态博弈.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担保机构三方均追求各自目标的最大化.担保机构有不同的类型,一般分为商业性担保机构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前者一般由民间法人发起,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在控制风险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后者由政府资金发起设立,为了更好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获取信贷资金为目标,在此基础上微利运营.

(2)在商业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性担保机构两种担保机构担保的情况下,银行分别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分别是P1及P2,利率分别是I1及I2,担保费率r1及r2,担保费用分别是r1P1及r2P2,反担保率为M1和M2,反担保价值为M1P1及M2P2.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担保机构进行100%本息偿还,并可拍卖反担保物追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L1及L2的潜在损失.担保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主体都能产生一定的积极社会效应,但考虑到商业性担保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效应不是重要考虑方面;政策性担保机构在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持时,对社会效应的考虑是一个重要方面,且产生的社会效应远大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所以假设商业性担保机构产生的社会效应为0,政策性担保机构带来积极社会效应E,其他假设和前文相似.

2.三方的博弈分析.(1)商业性担保机构视角下.如图1 所示,在第一及第二阶段博弈之中,商业性担保机构以风险可控及利润最大为目标,商业性担保机构会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缴纳担保费r1P1,且为了缓释风险,要求提供高比例的反担保M1P1.相对于银行对担保物的高要求,担保公司能够接受的反担保物的范围更广,可以促使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担保获取银行信贷资金.在这一过程中,商业性担保机构几乎承担了所有的信贷风险,银行的信用风险及成本大大降低,相比于无担保下的贷款,银行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额度P1更大,利率I1相对更低.

在第三和第四阶段的博弈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约的收益为R(P1)-P1I1-r1P1,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商业性担保机构在向银行全额清偿后,会将反担保物进行追偿,此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益为R(P1)+P1+P1I1-r1P1-M1P1-L1.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惩罚力度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的潜在损失L1相对较小.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反担保价值M1P1小于该笔贷款的本息P1+P1I1,那么就会容易违约.担保机构为了降低这种风险,会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比例的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成本的增加以及反担保物比例的高要求,会导致相当部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商业性担保机构不合作,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商业性担保机构很难实现(放贷、履约、担保)帕累托最优解.

(2)政策性担保机构视角.如图2 所示,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信贷博弈与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视角类似,不同的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具有政府背景,担保效果更好.为了实现良好的社会效应E,政策性担保机构会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银行贷款为目标,担保费率更低,即r2<r1,由于政府有监管与处罚手段,这样就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约的隐性成本更高,即L2>L1,反担保率可以降低,即M2>M1.在前两个阶段的博弈中,担保费用和反担保率的降低将有利于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政策性担保机构拥有政府这一隐形保险,信用风险降低,银行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高额度、更低利率的贷款.

在第三、第四阶段博弈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约的收益为R(P2)-P2I2-r2P2,违约时的收益为R(P2)+P2+P2I2-r2P2-M2P2-L2.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可利用监管及行政手段对违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惩罚,提高隐形成本L2,如使用给予法人永久信用污点等手段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违约成本更高.在这样的情况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选择履约,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解(放贷、履约、担保).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表2 可以看出三种形式下的信贷博弈效果,在无担保情况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成本较高且银行对抵押物要求高,融资效果最差;在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贷款的概率增大,但融资成本仍相对较高,效果一般;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可接受较广的反担保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获得低利率的贷款,低的担保费用,银行贷款的概率增加,担保效果最好.

通过博弈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无担保机构的市场化融资及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融资效果有限,具有政府背景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的贷款,有助于降低银行信用风险和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提升小微企业履约的意愿,打破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瓶颈,实现三方帕累托最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银行信贷资金,建议进一步发展壮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银行贷款带来相对低风险的收益,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最终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三方共赢.

参考文献:

[1]王占奎,毕崇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瓶颈与金融支持[J].银行家,2016(11):110-111.

[2]华中昱,林万龙.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状况分析———基于甘肃、贵州及安徽3省得6 个贫困县调查[J].农村经济,2016(9):66-71.

[3]孟繁博.吉林省金融以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突破口助力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2016(8):62-64.

[4]俞雪莲,傅元略.小微企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动态博弈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7(1):97-99.

[5]王步天,林乐芬.政策性农业保险供给评价及影响因素———基于江苏2300 户稻麦经营主体的问卷调查[J].财经科学,2016(10):121-132.

结论,这篇文章为一篇大学硕士与新型农业本科新型农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担保机构和博弈和信贷方面论文范文.

省农委和工商银行合力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8 月23 日,省农委与工行吉林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在8 月23 日举行的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融资对接会上,省农委与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签署战略.

如何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
左秀芝(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锡盟 026000)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探索培育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解读《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
、国务院5 月31 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这是一份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文件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 日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了这份意见 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280万个等9则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280万个据统计,2016年,我国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总量达到280万个;同时,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壮大,总数超过1270万.

论文大全